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家视角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解读及对应急管理无人机飞行管理的思考

来源: 时间:2024-12-27 16:23

【 字体:【 打印本页 】

近年来,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低空经济战略向纵深推进,无人机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但随着无人机数量的快速增长,无序飞行带来的安全隐患也逐渐凸显。在此背景下,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为无人机飞行活动提供了全面且细致的规范框架。正确理解《条例》内涵,并探讨其对应急管理无人机飞行管理工作的指引作用,对于充分发挥无人机优势、保障救援行动安全高效具有重要意义。

一、《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重点内容解读

一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条例》根据无人机的类型、重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关键指标,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了科学合理的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和等级的无人机在飞行限制、操控要求、登记备案等方面有着明确且差异化的规定。这种分类分级管理模式,使监管部门能够精准施策,也让无人机使用者清楚知晓自己所操控无人机对应的管理要求,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出现违规行为。

二是全面落实实名登记与标识制度。无人机实名登记与标识是强化飞行管理的重要环节。《条例》要求无人机所有者必须按照规定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实名登记,这一举措极大地增强了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可追溯性,一旦出现违规飞行或涉及安全事故等情况,监管部门可以迅速通过标识和登记信息锁定责任主体,有效督促使用者自觉遵守飞行规则,规范自身飞行行为。

三是明确空域与飞行活动管理相关要求。一方面,严格划定禁飞、限飞区域,像机场净空保护区、军事管理区等,保障关键区域安全。另一方面,依无人机类型分级规范飞行活动,微型、轻型等不同类别适用差异化规则,操控者要遵守对应资质要求作业。在开展飞行活动时,需按要求提前报备或审批,这有助于有序管理无人机飞行,减少安全隐患,让其在合规的前提下更好服务于各领域。

四是规范操控人员资质与培训要求。《条例》针对不同类型无人机的飞行活动,对操控人员提出了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要求。从事经营性飞行、在特定复杂空域飞行等情况,操控人员需通过专业培训,考取相应的飞行执照;而对于普通的娱乐性飞行用户,也需要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飞行安全知识、操作规范以及所在空域的限制条件等。通过这样的规范要求,从源头上提升了操控员群体的整体素质,确保无人机飞行操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二、对应急管理无人机飞行管理的思考

《条例》第十八条、二十二条、三十一条、五十九条分别从“优先划设空域”、“允许融合飞行”、“优化飞行活动申请流程”、“另行制定管理办法”等方面对应急管理无人机开展飞行活动与管理设置了“优待”,为应急管理无人机开展各项飞行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尤其是第五十九条“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航、登记、操控员等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该条款为下步制定出台应急管理无人机相关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依据。

根据今年9月份国家消防救援局例行新闻发布会数据,消防救援队伍各级配备了固定翼、多旋翼等各类无人机14586架,是应急管理无人机的主要组成部分。另外,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地震、安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等辖有(自有或租赁)各类无人机装备约2000架。各类应急管理无人机装备在森林火灾、城乡火灾、地震救援、抗洪抢险等救援实战任务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根据笔者调研情况,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对应急管理无人机飞行管理提出以下几点思考建议。

一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应急管理无人机飞行管理工作需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同管理机制。一是做好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参考警用无人机管理做法,研究制定应急管理无人机飞行管理的相关制度与标准,为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二是明确各级职责,根据应急管理部现有体制机构情况和无人机管理工作现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思路,对应急管理无人机进行管理;三是加强与民航、空管、公安等多部门紧密协作,构建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飞行管理中的关键难题,如空域协调、安全监管等,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装备登记管理。装备登记管理是应急管理无人机管理的基础环节,《条例》中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登记管理办法,为无人机投保责任保险,明确登记流程与要求,对应急管理无人机装备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对无人机装备进行编码与喷涂,参考消防车管理做法,对应急管理无人机实施统一编码,并针对不同大小、不同构型的无人机设计喷涂方案,提高装备辨识度,便于救援场景下飞行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三是统筹建设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对应急无人机实施动态监管与服务保障,为无人机装备登记、飞行指挥调度等提供平台支撑。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应急管理无人机操控相关专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直接关乎飞行任务的成败。一是细化人员分类,根据飞行活动实际需求,将无人机操控相关专业人员分为机组人员(如指挥员、操控员、任务规划员、任务载荷操作员、链路监控员)、维修人员和勤务人员等,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分类开展培训;二是加强基本技能培训,通过依托地方无人机培训机构或申办自有培训考点的方式,加强对无人机操控员的基础飞行技能培训,考取CAAC无人机执照等技能合格证,提高持证人数;三是加强应急救援专业培训,围绕应急救援任务需求设置相关法规、战法运用、应急处置等内容,解决当前操控员在复杂救援场景下“不敢飞、不会飞、飞不好”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飞行活动管理。飞行活动管理是确保应急管理无人机安全、有序运行的关键。一是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事态紧急程度分为一般飞行(日常巡查、训练、演练、安保、科研等飞行)与救援飞行活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救援飞行),建立两类管理方式,对飞行活动申请及空域协调、飞行过程管理、安全监管、飞行总结评估、应急处置、飞行服务保障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二是健全飞行活动申请及空域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条例》中关于“优先划设空域”与“优化飞行活动申请流程”的举措,破解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审批不及时”的难题,回应一线救援队伍期盼;三是加强对救援飞行活动的统一管理。在现场救援指挥机构中设置专门的无人机飞行管理机构,强化对飞行活动的任务分工、指挥调度、动态监控与服务保障,规范救援现场无人机飞行秩序,降低飞行安全风险、提升飞行救援效率和能力。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为无人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规保障和规范依据。在应急救援这一特殊且重要的应用领域,我们需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特点,从管理机制、装备管理、人员管理以及飞行活动管理等多个方面不断优化和完善无人机飞行管理策略,充分发挥无人机在应急救援中的独特优势,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应急救援效率贡献更大的力量。

(信息来源:中国消防救援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