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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
可持续发展论坛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3-0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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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专家: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国家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宣传、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落地措施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将举办第十三届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时间、地点

时 间:2023年4月20-21日,会期1.5天。

地 点:四川省雅安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论坛组织方式

主办单位: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

承办单位: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雅安市人民政府。

参会人员: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四川省政府、应急厅、雅安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各地方应急管理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全体委员、高校、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灾害管理人员。

三、论坛主题和内容

论坛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部署,以“提升综合减灾能力,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分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发展”“重大自然灾害防范与应对”“灾害综合风险治理与监测预警”“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4个专题版块展开。重点探讨建立与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家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重大自然灾害防范应对重点难点、经验总结和针对性措施,广泛交流常态化灾害风险监测、评估、管控以及预警信息化和长效化等科学举措。

4月20日论坛开幕,分为开幕式和专题报告两个阶段进行。专题报告阶段分为4个版块,分别是:

(一)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版块。交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体制、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等28项重大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等方面取得的经验。

(二)重大自然灾害防范与应对版块。交流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易发高发重大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应对。关注新时期灾害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从自然灾害的自然属性研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探讨区域性防范应对措施建议,宣传引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灾害风险管理理念,为提升区域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建言献策。

(三)灾害综合风险治理与监测预警版块。介绍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验和成果转化,探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的持续挖掘、动态管理和推广应用。交流灾害管理各领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发展情况,以及相关产品的服务支撑作用和前景。

(四)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围绕“芦山地震、汶川地震”恢复重建,广泛研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经验,交流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科技应用的创新思路和成果,以及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基础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探讨推进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有益经验。

4月21日组织参观“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果。

四、参会须知

欢迎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各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向国家减灾委专家委秘书处报名,论坛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自理)。有意参加论坛的人员请填写《第十三届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2023年4月7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国家减灾委专家委秘书处。秘书处收到报名表后,将予以审核确认,并告知论坛日程安排等事项。

论坛举办期间,会场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五、论文征集

本次论坛面向国内灾害管理人员、科研工作者,以及关心防灾减灾救灾事业的同志征集论文,并把提交论文的情况作为确定申请者能否参会的重要依据。

投稿者应于2023年4月10日前通过邮箱提交论文全文(论文格式见附件2),由国家减灾委专家委秘书处邀请有关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并于8月底前通知作者论文评审结果和后续安排,优秀论文将汇编为论坛文集公开出版。来稿须注明详细联系方式。

附件:1.论坛报名表.docx

    2.论坛征文格式.docx


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联系电话:010-52811354、52811312

传  真:010-52811324

电子邮箱:jianzailunt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