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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来源: 青岛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4-04-2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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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编制防汛预案的目的

1.2编制防汛预案的依据

1.3防汛预案的适用范围

1.4编制防汛预案的原则

2. 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2.2社会经济

2.3工业企业

2.4城市自然特征

2.5汛期特征及历史洪涝灾害

2.6城市防汛体系

2.7城市防汛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 城市防汛预案

3.1城市防汛组织机构与职责

3.2应急联动机制

3.3预防与预警机制

3.4预案启动

3.5应急响应

3.6灾后处置

3.7附则  

1.总则

1.1编制防汛预案的目的

为了做好汛期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汛期洪水,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的制定将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指挥决策、防汛调度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也为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提供依据,从而确保城市安全度汛,维护城市经济建设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的稳定。

1.2编制防汛预案的依据

1.《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9.《水库大坝安全条例》

10.《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指导纲要》

11.《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 50-92

12.《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

13.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4.《青岛市城市防洪治涝规划》(1997年)

15.《青岛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3 防汛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四方、市南、市北、李沧四区及崂山高科园发生的汛期水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汛期水灾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编制防汛预案的原则

1. 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群众因洪涝灾害引起的损失降到最低。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和医疗救助措施,不断完善对于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防汛工作纳入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协调各部门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应对突发重大汛情,提高城市的紧急救助能力和管理体系。

2. 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的原则

防汛预案是各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制定各决策的依据,对防汛过程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必须加强防汛预案的可操作性,全力保护国家财产与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防汛预案的编制充分研究了青岛市的地形特点与灾害特点,具有很大的针对性。

3. 加强领导,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城市城防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防洪法》的规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市区的防汛、防洪和救灾工作,随时发布抗洪救灾指令、通告、公告、决定等。各防汛有关部门根据防汛预案各司其职,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4. 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

在预案的制定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防汛预案实行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在实施工程措施的同时也考虑滞洪、洪水潮位预报、水土保持、灾害保险等非工程措施。在抢险救灾方案上,力求措施得力、协调统一、团结一致。

5. 依靠群众,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的原则

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特别是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民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2. 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青岛市位于东经119°30’~121°00’,北纬35°35’~37°09’之间,在山东半岛南端,东南濒临黄海,西北连接内陆,中间环抱胶州湾。其东北与烟台相邻,西面与潍坊接壤,西南与日照相连。青岛市行政区划包括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所辖胶南、胶州、即墨、莱西、平度五个县级市,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为1102平方公里,所辖郊区面积为9552平方公里。

2.2 社会经济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青岛解放后,改属山东省省辖市。1981年,被列为全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之一;1984年4月,被列为全国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1986年10月15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国家计划实行单列,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1994年2月,被列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青岛市资源丰富,人口众多,是重要的商港和国际贸易基地,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唯一合作伙伴城市,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名城和海洋名城。

2005年底,全市共有740.9万人,其中,市区265.43万人,五市475.47万人,人口密度达695人/平方公里。近几年,不少外来就读的大学生毕业后落户青岛,一些外地人被青岛的优美环境吸引购房安家。青岛市还通过各种渠道引进人才,城市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

2005年青岛市GDP总量列上海、北京、广州、深圳、苏州、天津、重庆、杭州、无锡之后,居第十位。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695.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74.64亿元,第二产业1399.75亿元,第三产业1121.11亿元。

2.3 工业企业

青岛市的大工业框架初步建立, 2005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59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063.3亿元。全市共有4户企业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10户企业超50亿元、52户企业超过10亿元、101户企业超过5亿元,627户企业超过1亿元。

2.4 城市自然特征

2.4.1气象和水文特征

1. 气候基本特征

青岛市属季风气候区,冬半年(11月至翌年4月),处于中纬度西风带东亚大槽控制之下,受冷空气和气旋活动的频繁侵袭常有大风降温天气出现;夏半年(5~10月),为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的势力范围,4~7月南方来的暖温气流常导致本市海雾连绵,7~8月为本市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一半以上。

2. 降雨

年平均降水量全市660.6mm,市区662.1mm;

年最大降雨量为1272.2mm;

年最小降雨量为308.3mm;

降雨量大多集中在7~9月,约占全年的70%,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5%。

3. 径流

1径流量

根据1956~1989年代表系列资料分析,青岛市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0.18亿m3折合径流深189.4mm。4年一遇的中等旱年份径流量8.375亿m3,20年一遇的干旱年份2.321亿m3。

2径流的地域分布

青岛市河川径流主要由降水补给。由于降水的不均匀,年径流在地域分布上也不均匀,总的分布趋势基本同降水一致。但由于河川径流受下垫面的影响,径流深的地域分布的不均匀性比降水量分布的不均匀性更明显,其分布趋势是从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递减。

3径流的年内分配

河川径流以降水补给为主,其年内变化十分剧烈。汛期洪水暴涨暴落,易形成水灾,枯水期径流很小,甚至断流。汛期径流一般占全年径流量的76.3%,最大月径流量一般出现在7、8月份,占多年平均的56.9%,枯水期仅占23.7%。

2.4.2河流水系特征

受海洋气候影响,青岛气候温和,雨量集中,河网比较发达,全市河网密度为0.28公里/平方公里。河流水系主要受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的影响,其水文动态变化随季节起伏很大,为季风区雨源型,多为独立入海的季节性山溪性小河。

青岛市区河流主要分三片入海。其一,胶州湾东岸河流,西入胶州湾;其二,黄海北岸河流,南入黄海,其三,黄岛区河流东入胶州湾。各河流均为季节河。

市区几条大的河流集中在胶州湾东岸,其中海泊河、李村河、楼山河等,是青岛市内的主要河流水系。

2.4.3地形、地貌特征

青岛为海滨丘陵城市,地势东高西低,南北两侧隆起,中间低陷,其中,山地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5.5%,丘陵占25.1%,平原占37.7%,洼地占21.7%。全市海岸分为岬湾相间的山基岩岸、山地港湾泥质粉砂岸及基岩砂砾质海岸等3种基本类型。 浅海海底则有水下浅滩、现代沁下三角州及海冲蚀平原等。

全市大体有3个山系。东南是崂山山脉,山势陡峻,主峰海拔1132.7米。从崂顶向北绵延至青岛市区。北部为大泽山(海拔736.7米,平度境内诸山及莱西部分山峰均属之)。南部为大珠山(海拔486.4米)、小珠山(海拔724.9米)、铁橛山(595.1米)等组成的胶南山群。市区的山岭有浮山(海拔384米)、贮水山(海拔180.6米)、太平山(海拔150米)、青岛山(海拔128.5米)、信号山(海拔99米)、伏龙山(海拔86米)。

2.5 汛期特征及历史洪涝灾害

2.5.1汛期特征

“汛”就是水盛的样子,“汛期”就是河流水盛的时期,春季河流涨水叫“桃汛”,夏季涨水叫“伏汛”,秋季涨水叫“秋汛”,冰冻期因冰凌壅塞河道而抬高水位叫“凌汛”。我国以伏秋两汛为最大,通常所谓的汛期,往往是指伏秋大汛而言。河流径流的变化,主要取决于河流的补给条件,我国河流的补给来源有雨水、冰雪融水、地下水等,而以雨水补给为主要,有的河流冰雪融水能够形成桃汛,但是一般不会成灾。“凌汛”是北方河流春季解冻时,在特殊地理环境下的一种现象。

汛期不等于水灾,但是水灾一般都在汛期。长江以南的河流,在初夏就能够形成水灾。在中东部地区,在雨量集中的七八月份,容易引发洪灾。

汛期也是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时期。主要的地质灾害有海水入侵、不稳定斜坡(岩体崩塌)、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

青岛的主要汛期是每年的6至9月。在这段时间里暴雨几率较大,容易造成洪涝灾害。这4个月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1%-75%。青岛地区平均每年有2-3次暴雨发生,主要集中在夏季。

青岛地处海滨,其汛期往往也是台风、大暴雨、巨浪及天文大潮的发生时期。这些因素组合、迭加使灾害为综合性,成为严重的洪涝灾害,其损失往往巨大。

2.5.2历史灾害

青岛历史上曾遭受多次洪涝灾害,其历史记录如下:

康熙十年(1661年):

大雨,海溢,漂损庐社,禾稼尽淹。《胶州志》卷二

1911年夏:

年降水量1272.7毫米,不少村庄被洪水淹没,铁路路基损坏。

1921年8月:

暴雨山洪爆发,冲毁铁路路基,一列车跌入河中胶州线停车三日,损失惨重。

1925年10月:

雨势倾盆,山洪暴发,堤坎崖崩,李坟区九水一带,尽成泽国,三十一个村遭淹,69人死亡,760多间房屋冲毁,36000亩农田被洪水淹没。

1939年8月30日:

台风在青直接登陆,暴雨成灾,总降水量130毫米以上,大风40.3米/秒。公私损失颇巨,灾情极为惨重,住宅浸水3833间,房屋倒塌1092间,死亡17人,毁桥梁26座,道路94处,沉毁损失船只143艘,堤岸毁崩42处,淹田3119亩,毁果木17235亩。

1960年6月26日至27日:

狂风暴雨,适逢大潮,部分水库堤塘决口,冲毁鱼池400亩,损失淡水鱼苗2000万尾,淹没毁损沿岸养殖场3000余亩。

1961年9月7日:

特大暴雨袭击,雨量达214毫米,李村为235毫米,一小时最大雨量达105毫米,创青岛时降水量最高记录,1956间房屋倒塌,30人死亡,34人受伤,50万平方米马路冲毁,23处桥涵被毁,冲走石油105吨,煤炭190吨。

1975年7月19日:

青岛风雨交加,造成高压电路严重毁坏,毁变压器6台,第四发电厂、娄山电厂停机,第一发电厂在海泊河口,院内进水,停炉两台。

1990年8月:

青岛市四方区,马莲沟河山洪暴发,万向节厂被淹,损失150万元。

2001年8月1日:

受8号台风低压环流的影响,青岛局部地区造成特大暴雨。据省水文水资源局统计,青岛降雨量达100~300毫米,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降雨,市区局部造成积水。最大降雨量是青岛市北九水水文站,高达400毫米。

2.6 城市防汛体系

青岛市建制百余年来,为抵御洪涝侵袭修筑了大量的防汛设施。防汛设施包括水库、塘坝,敷设雨水管渠266公里,河道铺砌60.42公里。

青岛市市区内的河流,汇水面积较小,河流流径短且中上游坡度大,汇流快,水量集中,洪峰形成快,消解也快。到了下游,地势平坦,坡度小,水流速度减慢,再加上入海口海潮顶托以及泥砂淤积等因素影响,使河道行洪能力降低,表现为典型的上切下淤型地貌,各流域河流情况如下:

2.6.1海泊河流域

海泊河流域位于市北、四方两个区,是青岛市老工业区和军民区。海泊河流域汇水面积27平方公里,流域河道总长度17.9公里。包括四方区、市北区大部(小港一带除外),人口密度较大,常住人口60余万人。流域内河道密布,主要有海泊河、仲家洼河、小村庄河、四方河、昌乐河,因海泊河河道是主干道,故称海泊河水系。

1. 海泊河

海泊河发源于浮山西北麓的洪山坡,向西流经东、西吴家村前,折向西北流经市区入胶州湾,出海口在八号码头的北侧,西环海公路海泊河大桥处。海泊河汇水面积27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6.8公里。沿海泊河两岸有青岛发电厂、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国棉厂、公园、学校、医院、住宅区、商业区,系城市的工业、经济、文化、商业发达的区域,是四方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海泊河的排洪和环境功能,对于青岛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仲家洼河

仲家洼河是流入海泊河中游的重要支流,发源于芝泉山东北部,该河道流经太平镇、仲家洼一带。仲家洼河汇水面积2.07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2.4公里。

3. 小村庄河

该河发源于小村庄水库,在杭州路立交桥中部流入海泊河主河,该河是四方区的主要河道。小村庄河汇水面积2.64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2.1公里。

4. 四方河

该河是四方区的主要河道,发源于四方北岭,在海泊河下游近入海口处流入海泊河。四方河汇水面积3.425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3.2公里。

5. 昌乐河

昌乐河是流入海泊河的最大支流,它发源于太平山北侧,在海泊河下游接近入海口处流入海泊河。昌乐河汇水面积7.26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3.4公里。

2.6.2李村河流域

1. 李村河

李村河源于石门山南侧卧龙沟,流经毕家上流、姜家下河、王家下河、李村,在阎家山张村河与之汇流,至胜利桥大村河与之交汇,穿过胶济铁路桥,下穿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汇入胶州湾。李村河干流长度约17公里。流域跨越李沧区、崂山区、市北区和四方区,每年7—9月雨季时,是市区内一条主要的泄洪河道。冬春季节枯水,河床底仅有浅状水流。

2. 大村河

大村河发源于卧狼齿山西侧,流经上、下王埠、东、西大村、西流庄、晓翁村沿沧口飞机场西墙在胜利桥东侧汇入李村河,桃源水库以下主河道全长7.4公里,流域面积17平方公里。

3. 张村河

张村河源于崂山区北宅雾露顶和东南的莲花北山诸山涧之水。流经洪园、沟崖,至北龙口,经南龙口,入中韩镇,经牟家、枯桃、张村、汇老鸦岭南侧及午山北流之水汇流,经西矗入河东,向西北至阎家山汇入李村河。上游为山岭地带,下游为冲积平原。干流全长20.14公里,流域面积66.6平方公里,除汛期外,冬春季基本无水,系季节河。

4. 水清沟河

水清沟河发源于嘉定山(海拔114米)之北与双山(海拔134米)之西及孤山(海拔111米)范围内。干流流经清江路、南昌路、萍乡路、四流南路、大沙路、开平路、开封路和唐河路,最终汇入李村河。河道全长5.56公里,总流域面积7平方公里,是北岭山、嘉定山北坡,南昌路、周口路以西,四流南路一带的主要排水防汛泄洪道。

2.6.3板桥坊河流域

板桥坊河流域是李沧区重要的水系,流域面积5.28平方公里,范围位于楼山以南,虎山以西,牛毛山以北,西至环胶州湾公路,是市区一条主要的防洪治涝河道。流域内四流中路以西为工业仓储区,如青岛第二橡胶厂,青岛国棉八厂,青岛铝制品厂和填海造地的仓储区。四流中路以东大部为自然村庄和少量工厂企业等,如板桥坊村,小枣园村,东小村,营子村等,和青岛泡花碱厂。板桥坊河上游2.06公里处有一自然的蓄水塘坝,坝长15米,水塘水面面积1.0万平方米,蓄水量1.0~1.5万立方米。板桥坊河河道全长约4公里,沿途穿过小白干路涵洞,永平路桥、四汉中路桥、胶济铁路桥、安顺路桥及规划的环胶州湾快速路等桥涵,沿途有蓄水库塘6座。

2.6.4楼山河流域

楼山河流域是青岛市主要排水系统之一,包括楼山后河、楼山河、刘家宋哥庄河三大支流。这三大支流构成楼山河系。流域全长14.82公里,流域面积29.73平方公里。

1. 楼山后河

发源于丹山、围子山,流经湾头村、东南渠、楼山后村、中国一汽汽车集团青岛汽车厂、青岛钢铁集团公司、青岛石油化工厂等入胶州湾。全长6.64公里(含后海岸滩改造段)、沿途汇大小支流10余条,经过桥梁6座,汇水面积26.5平方公里。

2. 楼山河

源于虎头石,流经南岭、坊子街,红星化工集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青岛汽车厂、油漆厂、外贸轻工仓库、皮革厂、原红旗化工厂、化纤材料厂等,入楼山后河,全长5.05公里,沿途穿过桥梁4座,支沟3条,流域面积4.54平方公里。

3. 刘家宋哥庄河

源于牛王庙山和湾头货场,流经人造板厂、崂山水泥厂、刘家村、钢丝绳厂、楼山车站、原料公司国有土地储蓄地、耐火材料厂、原红旗化工厂入楼山后河。全长3.13公里,河道沿途穿越小桥5座,涵洞4座,汇集支沟3条,流域面积4.13平方公里。

2.6.5白沙河流域

白沙河发源于崂山最高峰巨峰之阴的天乙泉,全长42公里。流经北宅的北九水、卧龙、孙家、大崂、乌衣巷东、西后楼等村入胶州湾。流域面积203平方公里。为崂山境内最长的河流。上游河床多为岩石、粗砂、砾石组成,一般常有水,中游有崂山水库,下游河床是细砂,河道较顺直,冬春断流,地下水丰富,水质优良。1975年8月14日青岛水文站在此河上游东乌衣巷测洪峰流量每秒为555立方米,结冰期约60天。

1958年小风口山和张普山之间筑坝,建设崂山水库。之后白沙河泄洪即受崂山水库调度影响。

2.6.6浮山湾河流域

云霄路河、福州路河及麦岛河是青岛东部地区的主要排洪河道,各河道均发源于青岛东部浮山。河道汇水面积小,长度短,干流坡度大,洪峰历时短,为山区季节性河道。

1. 云霄路河

云霄路河发源于浮山,流经田家村,穿过宁夏路进入浮山二小区,经过二十五中进入云霄路,全长2.4公里,汇水面积3.7平方公里,上游以田家村水库为界,是自然冲沟。下游是暗渠。

2. 福州路河

福州路河发源于浮山,流经辛家庄五小区和东部开发区,全长2.71公里,汇水面积10.65平方公里。上游宁夏路北为山地冲沟,下游已覆盖成暗渠。

3. 麦岛河

麦岛河发源于浮山,流经纺织工学院、徐家麦岛,全长2公里,汇水面积1.63平方公里,上游山东纺织工学院以上为自然冲沟,以下已覆盖成暗渠。

2.6.7崂山水库状况

崂山水库位于城阳区夏庄镇白沙河中游,坝址以上主河长24公里,流域面积99.6平方公里。

水库主要工程由大坝、自溃坝、泄洪闸、泄洪渠道、取水塔、放水洞等组成。总库容量6044万立方米。

大坝为粘土斜墙坝,坝顶高程为56米,最大坝高26米,坝长672.15米,顶宽6米,坝底最大宽度为171米。自溃坝长50米,坝基为WES型钢筋混凝土溢流堰,堰顶高程52米,堰底高程50.80米,坝身为粘土斜墙防渗的砂壳坝,顶部设三个引冲槽。

崂山水库溢洪道由5孔闸及8孔敝开式溢流堰组成,闸孔净宽10米,安装五扇10×6米的钢闸和五组2×25吨的卷扬机;溢流堰对称分布于闸门两侧,总净宽68米,堰顶高程54米。

水库防汛标准为百年一遇设计,千年一遇校核。遇超千年一遇汛期洪水启用自溃坝,水库设计泄量五十年一遇洪水泄量621立方米/秒,坝前水位54.89米,百年一遇洪水泄量1152立方米/秒,坝前水位55.02米,千年洪水泄量1740立方米/秒,二千年洪水泄量2474立方米/秒,(其中溢流坝688立方米/秒,闸1786立方米/秒)。

2.7 城市防汛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青岛市城市防汛体系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已初具规模,但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仍不相适应,一旦遇到较大洪水、大暴雨,就会造成许多危害。防汛设施缺口大,部分河道、沟渠未经整修疏浚,淤积严重,影响排洪;沿河、沿海构筑物未修筑加固,隐患仍存;在河道内建设违法建筑、倾倒垃圾、废弃物削弱了行洪断面,造成堵塞;部分河道被覆盖,洪水不能及时汇入和清淤,降低泄洪能力。各流域河流防汛隐患及防御措施如下:

1. 海泊河流域

海泊河流域上游为丘陵区,河道陡峻,下游为沿海滩地及人工填海地,坡度平缓,沿主河床形成上切、下淤的变化规律,沿干河的支流昌乐河、四方河、仲家洼河地势低洼,很容易发生水灾,特别在受海潮顶托的情况下,险情愈加严重。虽然98年对海泊河进行了治理,但由于维护不够,河底冲刷严重。一些市民向河道中乱扔乱倒垃圾,使得河水污染严重,污染物层积河底导致部分河段淤积,河床抬高,影响行洪。此外,为了蓄水,形成水面,海泊河上修建了大量的橡胶坝,这些橡胶坝在汛期洪水来临时如不能及时坍坝放水后果将不堪设想。

由于海泊河流域处于人口密度大的老工业区和军民区,防汛任务尤为艰巨。对这一地区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继续对该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补。通过治理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减少河底冲刷。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法规,完善流域排水设施,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市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卫生;将河道控制宽度以内的单位限期搬迁,并要求临岸单位做好防护工程、灾害评估及物资调度规划。

2. 李村河流域

李村河是青岛市区内一条主要的泄洪河道,经过2001年的综合治理,河道上游(308国道~毕家水库)沿线护岸总体完好,河道平整,但局部河段狭窄,河底垃圾杂物较多,河道过水能力低,不能满足行洪要求。李村河的下游,308国道以下的河段两岸护岸残缺不全,两岸受房屋、建筑物的束缚,多处河道宽度偏狭窄。河床淤积严重,河道内垃圾随处可见,桥孔多数被堵塞,对河道泄洪影响较大。此外,李村河河道上乱采、乱挖现象严重,违章建筑、违章倾倒垃圾的现象随处可见,造成了现有河道极不规则,防汛标准低下,河道横向冲刷严重。

同时,由于河道缺乏统一管理,周遍排污系统不完善,大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河道,造成了水环境的急剧恶化,也进一步加重了河道的淤积,李村河中下游大部分的涵洞,均不满足河道规划的要求。

大村河作为李村河的一条主要支流,也存在着同样的防汛隐患。由于大村河长期缺乏系统的管理,周边村庄、厂企乱排污水,乱倒垃圾,河内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河道淤积严重,垃圾杂物很多,河床逐年抬高;此外大村河河道防洪工程设施不完善。河道交叉构筑物多,护岸破损不全,结构简陋,年久失修,人为挤占河道使行洪期间断面不足,不能完全满足20年一遇的行洪要求,汛期潜伏着严重的洪灾危险。

李村河流域的其它支流也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

目前李村河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规划整治,大村河的治理工程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规划施工期内防汛的主要措施为:

一、在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将河道控制宽度以内的单位限期搬迁,对影响河道汛期行洪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二、清除河道内现有的垃圾杂物,砌筑两岸河堤,保证河道行洪要求;

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做好施工现场防汛的各项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围挡墙、基坑设施、起重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四、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法规。

五、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市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卫生;

六、河道临岸单位做好汛期防护工程、灾害评估及物资调度规划。

3. 板桥坊河流域

2005年对板桥坊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改造后的河道满足二十年一遇设计洪水要求,河道上游雨水暗渠满足十年一遇设计洪水要求。对于板桥坊河流域防汛措施为: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市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卫生;临岸单位做好防护工程、灾害评估及物资调度规划。

4. 楼山河流域

楼山河流域各河流目前尚未进行治理。由于河道沿岸居民和工厂随意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杂物,这些垃圾杂物自河道上游随洪水冲击而下,加上入海口处水流受海潮顶托等原因,造成下游河床淤积日趋严重,水灾多发,成为典型脏乱差地区。楼山河流域各河流均属季节性洪水河道,汛期峰高流急,汇流时间短,由于多年人为挤占河道,河道无法满足行洪要求。此外,河道两岸大部分被当地工厂和居民占用,堤防工程存在险工,许多地方没有堤岸,汛期存在严重的洪灾隐患。

楼山后河受青岛钢厂洗尘水污染,下游淤积严重。由于多年河床未及时清淤,造成河道淤积严重。因此,每逢汛期到来,排水不畅,水患时有发生,其中受害最为严重的是外贸轻工库楼山后库,暴雨时库内物质被水浸泡和污染。2002年对青岛钢铁集团段进行了清淤治理,但其它河段淤积污染状况依然未见改观。

刘家宋哥庄河因受青岛钢厂洗尘废水、燃料公司储煤场煤尘、红旗化工废水、废渣,耐火材料厂废水污染,河道淤积严重,因沿线桥涵较多,且河内含有大量黄磷废渣,清淤极为困难。(由于沿线穿过厂区村庄较多,清淤亦难协调)。因河道淤积严重,且该流域地势平坦,处低洼处的刘家村常水患严重,所谓大雨大淹,小雨小淹,当地群众呼声极为强烈。受灾严重时水深达0.8米,军民家中全部进水。

楼山河流域急需规划治理。在规划治理期间防汛的主要措施为:清除河道内现有的垃圾杂物,保证楼山河、刘家宋哥庄河、楼山后河中上游满足通过20年一遇的设计洪水要求,楼山河下游即刘家宋哥庄河与楼山后河交到环胶公路桥50年一遇的设计洪水要求。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市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卫生;临岸单位做好防护工程、灾害评估及物资调度规划。

5. 白沙河流域

白沙河现存主要问题是河床不整、坡岸缺损。自崂山水库主坝至308国道为白沙河的上游。其中溢洪道及海漫部分已砌筑完整;夏庄下游部分土堤较完整。工程措施主要是整修河床,修复局部堤口。自308国道至安顺路桥为中游部分。主河道自赵村开始,弯折增加,积水湾、河心洲较多,芦苇丛生,两侧护岸缺口较大,至安顺路两侧堤防高度不够,淤积严重。工程措施主要是清理主河槽,补修险工,安顺路处河道堤防加高。

下游自安顺路桥至河口段。主河道自安顺路以下逐渐变小,至港东漫水桥成“瓶颈”,每遇较大降雨,即成水患;另顺河底挖沙造成河滩、岸壁毁坏,两侧堤防极不规则,无清运便道,淤积,杂草丛生。工程措施主要是拓宽河道、筑固堤防,修补河床及清淤。

另外,临岸单位应依据规划做好防护工程及灾害评估、物资调度规划,以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 浮山湾河流域

浮山湾河流域各河流大部分情况良好,主要防汛工程措施为: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法规,完善流域排水设施,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市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卫生;定时清理暗渠,确保山洪暴发时暗渠排水畅通无阻。

7. 崂山水库

崂山水库的特点是流域面积小,汇流速度快。水库防汛原则仍按千年一遇洪水为校核洪水标准控制。汛期水位53.50米,汛中允许超蓄水位和汛后水位54.00米,应严格按崂山水库汛期控制运用方案执行,即按正常洪水、非常洪水、超标洪水进行控制。

3. 城市防汛预案

3.1 城市防汛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城市防汛组织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由市城市城防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防办)统一领导指挥。市城防办设主任一名,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四名,分别由市政府市长助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市城防办办事机构设在市建委,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任负责人。

市城防办成员单位有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市经贸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市东奥开发建设集团公司、市建委重点工程协调处、市建设集团公司、市城建综合开发总公司、市房产置业集团公司、市市政集团公司、青岛供电公司、中国网通青岛市分公司、山东移动青岛分公司。

3.1.2城市防汛办公室职责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

2. 建立由城市防汛指挥中心、城市防汛通讯网、城市防汛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防汛救灾系统,提高汛期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 及时掌握防汛信息,并将防汛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 研究防汛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工作,科学调控洪水。

5. 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应急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 做好汛期灾害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汛救灾的意识。

3.1.3城市防汛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3.2.3.1 总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 在市城防办领导下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和防汛宣传工作。

3. 参加市城防办召开的工作会议。

4.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实施防汛责任到人,并配备第二防汛责任人,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工作部署。将所属防汛任务分解至承担具体防汛任务的队伍,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器械。 

5. 及时掌握防汛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市城防办汇报防汛动态。

6. 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市城防办要求参与防汛工作。

7. 根据本单位或系统职能,制定详细的防汛方案和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参加防汛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8. 在防汛应急行动中,向市城防办提出合理建议。

3.1.3.2 具体职责

1. 市规划局

1负责对防汛实施协助指导,审核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确保工程项目不影响城市防汛。

2规划放地之前,认真对建设单位做好防汛工作有关法规宣传,依法批复建设规划;对因施工造成原有河道沟渠堵塞、排水设施毁坏、水系紊乱的单位、部门,根据情节予以查处。

2. 市市政公用局

1做好市管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排水畅通;指导各区做好区管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

2落实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管理和垃圾清运责任,制定应急情况下工作预案,特别是崂山水库防汛工作,确保汛期城市生产生活的稳定。

3组织落实专业抢险队伍,坚持雨中上岗巡逻,做到需要时抢得上,过得硬。落实好防汛物料、器械、工具。

3.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1做好危病房屋的摸底排查工作,督促各区落实危房安全度汛的责任和制定应急工作预案。配合所在区政府做好危病房居民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2负责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3督促各区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器械。

4. 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

1负责对高大乔木特别是新栽乔木,在风雨来临前进行加固、支撑,必要时砍掉枝丫,以防被风刮倒砸到房子或行人。

2指导检查市内各区树木倒伏的清理架扶,确保倒伏树木不妨碍交通。

3负责灾后市区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

4指导监督本系统单位做好防汛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器械的组织落实工作。

5. 市经贸委员会

1指导检查系统内各单位在做好自身防汛工作时,不造成周围排水设施堵塞、水系紊乱及次生灾害发生。

2指导系统内单位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器械,制定应急情况下工作预案。

3加强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监控,负责市内四区重要抢险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协调崂山区解决灾区重要抢险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 市公安局

1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救灾及汛期的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3做好交通疏导,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7. 市交通委

1组织、指导和督查所辖范围内的城市防汛工作,作好城市防汛工作。

2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机械、物料,加强巡路工作,并对一些滑坡等危险路段、桥梁和毁坏还未修复的路段安排专人查看。协助公安局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及时抢修水毁公路设施,确保汛期的交通畅通。

3在汛期,养护人员将留守岗位,加强巡路工作,及时清除路面的障碍物。一些抢险需要的木桩、沙袋等物料必须准备就绪,抢险车辆也全部加满油待命。同时提醒司机在行车时要注意安全,如果发现路面上有倒塌的树木、指示牌等障碍物及时向养护部门报告。

4组织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队伍、机械、物料,及时进行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8. 青岛气象局

1负责汛前向市城防办提供当年气象情况资料。

2汛期要及时、准确向市城防办及有关单位,重点防汛部位提供气象信息,重要气象情况力争提前通报。

9. 市教育局

1负责各级学校的防汛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防汛自救意识,制定紧急预案,保持教育秩序稳定。

2做好校舍的修缮和管理工作,提高市区各级学校整体防汛能力,必要时刻为居民提供临时避难和安置场所。

3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洪水期间的停课情况,明确实行停课的洪水级别,停课时间及日期。

4组织落实好抢险队伍、物资、器械的准备工作。

10. 市南区人民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居委会、各行业、驻区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海岸、护坡、堤坝、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岸护坡牢固,河道排水通畅,积水不成灾,城市不受淹。

3对辖区内的危房和低洼地方情况进行一次仔细检查,组织对危房和高空悬挂物的加固,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挪走。

5检查辖区内船只的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同时提醒市民及游人远离岸边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6落实好防汛物资、器械,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遇超标准洪水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确保不死人。

7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城市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和救济工作。

11. 市北区人民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居委会、各行业、驻区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海岸、护坡、堤坝、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岸护坡牢固,河道排水通畅,积水不成灾,城市不受淹。

3对辖区内的危房和低洼地方情况进行一次仔细检查,组织对危房和高空悬挂物的加固,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挪走。

5检查辖区内船只的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同时提醒市民及游人远离岸边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6落实好防汛物资、器械,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遇超标准洪水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确保不死人。

7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城市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和救济工作。

12. 四方区人民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居委会、各行业、驻区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海岸、护坡、堤坝、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岸护坡牢固,河道排水通畅,积水不成灾,城市不受淹。

3对辖区内的危房和低洼地方情况进行一次仔细检查,组织对危房和高空悬挂物的加固,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挪走。

5检查辖区内船只的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同时提醒市民及游人远离岸边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6落实好防汛物资、器械,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遇超标准洪水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确保不死人。

7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城市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和救济工作。

13. 李沧区人民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居委会、各行业、驻区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海岸、护坡、堤坝、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岸护坡牢固,河道排水通畅,积水不成灾,城市不受淹。

3对辖区内的危房和低洼地方情况进行一次仔细检查,组织对危房和高空悬挂物的加固,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挪走。

5检查辖区内船只的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同时提醒市民及游人远离岸边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6落实好防汛物资、器械,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遇超标准洪水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确保不死人。

7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城市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和救济工作。

14. 崂山区人民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居委会、各行业、驻区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海岸、护坡、堤坝、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岸护坡牢固,河道排水通畅,积水不成灾,城市不受淹。

3对辖区内的危房和低洼地方情况进行一次仔细检查,组织对危房和高空悬挂物的加固,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挪走。

5检查辖区内船只的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同时提醒市民及游人远离岸边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6落实好防汛物资、器械,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遇超标准洪水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确保不死人。

7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城市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和救济工作。

15.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1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场地防汛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

2组织建筑施工企业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器械。

3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对高空设施,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进行有效的加固或必要的拆除。对在建工地擅自施工或不转移人员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单位的责任。

16.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对市区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责令设置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2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负责对河道、沟渠、排水系统乱填、乱占以及违章建筑的单位、个人予以处罚处理,督促其恢复排水泄洪设施功能。

3落实好防汛物料、器械、工具。

17.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

1组织和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开发项目的防汛工作预案。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开发项目范围内防汛设施的正常使用。

2组织房地产开发单位落实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好抢险物资、器械。

18. 市东奥开发建设集团公司

1负责组织本部门各有关单位做好防汛工作,特别是要确保奥运场馆的防汛安全。

2负责本辖区内尚未交付的海岸护坡、堤坝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类设施正常运转。

3制定奥运场馆应急情况下的工作预案,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

4做好抢险队伍、物资、器械的组织落实工作。

19. 市重点工程协调处

1监督检查各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器械储备落实工作。

2监督检查各重点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做好排水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在新排水设施未建成以前,坚决杜绝因施工毁坏原有排水设施、堵塞河道而造成水系紊乱和次生灾害发生。

20. 市建设集团公司

1制定本系统在建项目,特别是高空作业项目的防汛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做好防汛抢险,确保汛期施工现场排水畅通,不造成次生灾害。

2监督所属单位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组织落实工作。

3指导检查所属单位备足、备齐防汛物料、器械、机具。

21. 城建集团

1制定应急工作预案,逐处落实本部门开发项目防汛责任。做好在建工程设施的防汛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

2落实防汛抢险的队伍、物资、器械。

22. 市房产置业集团

1组织、指导和督查所属企业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2组织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的队伍、机械和物料,在市城防办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城市防汛抢险救灾。

23. 市市政集团

1组织指导和督查集团所属企业作好城市防汛工作,逐处落实在建项目的防汛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2组织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的队伍、机械、物料,在市城防办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4. 青岛供电公司

1制定汛应急工作预案,对发电厂发出做好保厂用电的各项措施要求,并做好事故预想。确保对城市防汛各有关部门、防汛重点部位的用电供应。

2对城市防汛各级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城区河道及各重点部位照明用电及闸门起闭电源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尽量保证双回路电源,确保抢险救灾用电。

3在洪水到来前,抓紧做好所属输变电设施的防汛措施,重点做好防雨工作。沿海、江河沿岸及地势低洼的变电所要做好防水淹和排水的预案和准备。输电线路要防止山体滑坡和崩塌、倒(塔)杆,加强巡查和监视,做到心中有数,并在洪水到来前,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4积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器材,组织对灾区供电设施的抢修维护,努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5. 中国网通青岛市分公司

1做好城市防汛各级指挥机构、有关部门以及各重点部位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

2确保各防汛重点部位和各成员单位通信线路的养护,确保紧急情况下通信畅通。

3做好防汛抢险通讯、联络的保障工作,对雨情、水情、灾情等气象电报和重要的防汛信息,要及时准确地传递和送达。

26. 山东移动青岛分公司

1做好城市防汛各级指挥机构、有关部门以及各重点部位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

2确保各防汛重点部位和各成员单位通信线路的养护,确保紧急情况下通信畅通。

3做好防汛抢险通讯、联络的保障工作,对雨情、水情、灾情等气象电报和重要的防汛信息,要及时准确地传递和送达。

3.2 应急联动机制

1. 市城防办在需要时可在本系统内调动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等或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2. 由于各类应急时间发生的地点不一,而该设施属于不同的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因此在处理应急事件中应以管理该设施的单位为主体,其他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与各种支援。并根据应急事件的程度相应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请求他们的支援和协助配合,同时上报市城防办。

3.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3.1预防预警信息

3.3.1.1 气象信息

1. 市气象局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及时将结果报市城防办。

2. 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市城防办应尽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市气象局可联合水文部门加大测验频率,及时报告测验结果。

3.3.1.2 工程信息

1. 堤防工程信息

1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所在区防汛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区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每日9时前向市城防办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河道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市城防办。

2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市城防办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

2. 水库工程信息

1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大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道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密度,按照上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并向所在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工程运行状况。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城防办。

2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下游发出预警并处置险情,同时迅速向市城防办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和通信联络方式。

3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前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3.2预防预警准备

1. 思想准备。市城防办各成员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 组织准备。市城防办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汛的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完善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 工程准备。市城防办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紧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全面落实安全度汛的方案。

4. 预案准备。市城防办负责修订完善城市防汛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制定系统内切实可行的详细的防汛方案。

5. 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工作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进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6. 通信准备。加强对社会通信公网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通信专网、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 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 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市城防办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方案。

3.3.3预警行动检查

市城防办负责预警行动的监督检查。

1. 监督检查内容:防汛值班、防汛人员、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方案的准备情况等。

2. 检查可采用电话查询、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3.3.4预警支持系统

1. 公众通信网

主要指公众通信网为市城防办及各成员单位提供通信服务。市城防办领导和各成员工作的电话、手机,构成一个较全面的应急预案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预案实施中通讯的保持和及时。

2. 新闻媒体网络

报刊、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

3.4 预案启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 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将发生大面积内涝;

2. 一条以上主要河道干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并预报将超过警戒水位;

3. 市气象局预报台风(热带风暴)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4. 大中型水库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5. 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

6. 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3.5 应急响应

1. 本预案启动后,市城防办立即召开防汛工作紧急会议,部署防汛工作各项任务。市城防办领导和各城防办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上岗到位。

2. 市气象局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及时将结果报市城防办。

3. 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各区政府赴现场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市政府同意,可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机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要配合各区政府做好对易受洪涝淹没地区的居民、物资的转移工作。

5. 市林业局负责检查市内各区树木,对高大乔木特别是新栽乔木进行加固、支撑,必要时砍掉枝丫,以防被风刮倒砸到房子或行人,对风雨中倒伏的树木及时进行清理架扶,确保倒伏树木不妨碍交通。

6. 市市政公用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中国网通青岛分公司等部门分别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地质灾害、公共通信设施等的抢险救灾工作。

7.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道路的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8. 市教育局落实好市内各大中小院校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防汛自救意识,研究安排洪水期间的学校的停课事宜。必要时刻为居民提供临时避难和安置场所。

9. 各区政府立即召开防汛动员会,组织专门的防汛队伍对辖区内的海岸、护坡、堤坝、水库、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等进行排查,发现险情立即抢修。同时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拨付工作,指导、督查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发放。

10. 其它防汛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3.6 灾后处置

1. 市城防办接到上报的灾情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2. 市城防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防汛的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3. 各区政府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妥善安排灾区重建工作。

4. 市教育局组织好各大中小学校的校舍修缮和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各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5. 其它防汛成员单位在完成防汛职责后恢复日常的工作。

3.7 附则

1. 名词术语定义

标准内洪水:根据不同河段的具体情况,海泊河洪峰流量达到350m3/s时,李村河洪峰流量达到1000m3/s时,楼山后河洪峰流量达到300m3/s时,属标准内洪水。

超标准洪水:海泊河洪峰流量达到450m3/s时,李村河洪峰流量达到1400m3/s时,楼山后河洪峰流量达到400m3/s时,属超标准洪水。

2.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城防办负责管理。本预案每3年评审一次,由市城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批准。

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市城防办负责解释。

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