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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

来源:青岛市地震局 时间:2014-04-2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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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按照我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制定本规划。

规划重点内容为“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工程。规划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战略部署要求。

本规划是指导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项目审批、投资安排和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发展规划以及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成就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尤其是“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市的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荣获了全国地震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荣获全国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一等奖。

1进一步健全了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全市各级政府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市、区(市)两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各区(市)地震工作机构不断完善,相继成为政府直属部门,地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自身素质有了大幅提高,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推进了防震减灾事业依法管理。全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和《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基本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促进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

3进一步提高了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全市地震监测、震情速报和地震预测能力持续提高。基本完成了青岛市地震前兆台网(一期),共享了山东省地震台网中青岛周边地震台监测数据。地震速报时间提高到10分钟以内,市内四区监控能力达到M1.5级,行政区域监控能力达到M2.0级,近海监控能力达到M2.5级;在奥运会、全运会安保期间发挥了重大作用。

严格执行震情值班、震情会商制度,每周、月、季、半年、年度召开震情趋势会商会,会商意见及时上报市政府、省地震局。地震趋势会商报告在全省评比中保持领先。

4进一步强化了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工作。全市有部分区(市)地震部门成为该区(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除个别区(市)外,地震行政许可事项均已纳入了政府审批程序。加强了地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开展了抗震设防要求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了对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各级、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公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开展了城区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加强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落实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先后对跨海大桥、海底隧道、青岛大炼油工程、青岛大剧院等数百项重大建设工程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提供了工程抗震设防参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作为全国首批城市完成了青岛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国土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在开展的环胶州湾地震小区划工程将为我市环湾区域的建筑工程提供较为科学的抗震等级及地质灾害应对措施,为我市平安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5进一步加强了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全市各级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并逐步规范化。“十一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数十次规模较大的地震应急演练。进行了多次地震应急工作实地检查。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已具规模。升级改造了视频会议系统。建立了六处功能齐全的市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其中,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项目荣获了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依托该系统开展全市地震应急演练,被中国地震局誉为“青岛模式”并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推广。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地震现场工作队,在多次有感地震事件处置和地震应急演练中,发挥积极作用。

6进一步加大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力度。成立了由宣传、地震、教育、新闻等部门组成的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指导全市的宣传教育工作。举办了地震知识讲座、开展了地震科普知识竞赛、地震科普知识进社区、街道等系列活动,充分利用中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和创建地震科普学校,宣传内容不断丰富,宣传领域进一步拓宽,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提高。

(二)面临形势

我市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西侧,周边地区有南黄海强震活动带、郯庐强震活动带、燕山—渤海强震活动带和牟平—即墨中强地震活动带。

“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的战略部署,要求提供适合我市需求的、高质量的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鉴此,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仍然面临许多挑战,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震形势严峻

我市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西侧,周边地区有南黄海强震活动带、郯庐强震活动带、燕山—渤海强震活动带和牟平—即墨中强地震活动带。诸多强震活动带影响着我市,地震形势很严峻。

2部分城乡建(构)筑物抗震能力比较薄弱

城区还有部分建(构)筑物是1989年以前建成的,抗震性能达不到现行的国家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抗震能力相对较弱,增加了城区地震灾害潜在风险。

与城区相比,农民自建房抗震能力更显薄弱,抗震设防缺乏法律强制要求及有效的指导和管理,虽然有相当部分农居采用了砖混结构或浇筑,但大多数没有考虑抗震设防问题。

3地震监测工作与社会需求存在差距

汶川和玉树大地震证明,地震预报尤其是短临地震预报仍然是一个世界性科学难题,距离准确预测还有很大距离。尽管我市已经相继建成了青岛市地震遥测台网(一期)和地震前兆台网(一期),但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和地震预测能力还有待提高;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4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我市的地震地理信息及数据库急需更新,现有的强震台无法满足地震烈度速报的要求,无法快速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应急指挥平台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地震现场工作装备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由于未经历过破坏性地震应急实战,对于现有应急装备及力量能否满足省政府规定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小时内开展现场震情监测与紧急救援工作”的要求没有把握。

5防震减灾意识不强

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亟待提高。有些部门和单位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基本的条件和制度保障,难以适应我市较为严峻的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不足,对未来发生潜在地震存有侥幸心理;防震减灾宣传形式需要创新,力度需要加大。

6体制管理应需完善

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区(市)机构和队伍相对薄弱,人员编制少,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缺乏;财政投入尚显不足。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体现《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中的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战略要求,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事业以实现《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总体目标为基点的规划目标,综合我市所面临的地震形势和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现有基础条件,确定以规划目标为核心的具体指标体系。

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所确定的基本框架,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强化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坚持平震结合、强化基层、打牢基础、依法行政、提升能力,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发展目标

围绕到2020年防震减灾大目标,综合考虑未来5年我市所面临的地震形势和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十二五”防震减灾工作目标是: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监测预报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市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行政区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15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震害防御措施进一步落实,强化区市基础设施抗震设防能力,城乡公共设施及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提升各级政府对突发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宏观监控、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能力,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5分钟内启动地震应急预案,1小时派出现场工作队、救援队,6小时内初步确定灾区范围,3日内提出灾情初步评估结果,灾民在24小时内能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和安置,按照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的要求做好救援、生产和生活物资储备。青岛市主要城区的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重大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

三、重点工作

“十二五”防震减灾事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集聚区的战略部署,按照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要求,突出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监测预报基础建设,提高地震预测能力

1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加强短临跟踪能力建设

参照国家、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结合我市及周边地区的地震活动情况,及时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开展地震预报的新理论、新方法研究及其应用技术研究,完善我市地震预测预报系统,逐步建立我市及近海地震预测指标体系。

着力加强重要时期和特殊时段的短期与临震跟踪监测措施,根据震情变化,适时调整细化震情短临跟踪方案,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及震情会商工作

2不断完善测震台网和前兆台网

按照消除地震监测弱区和盲区的要求,逐步优化全市台站布局,加大台网密度,适时推进海岛、海底地震监测台建设,不断提高地震实时监控和地震前兆信息的捕捉能力。建设高新区、莱西、胶南等测震台,督促建设易引发次生灾害的大型水库、矿山、核设施、化工企业等专业测震台网。

每个区(市内四区除外)(市)建成1个测震台、2个前兆台项,改造现有测震台网的传输方式,引进最新台网中心处理软件系统。安装台站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台网中心对各台站实时监控,配置台站应急供电系统,更新和备份测震设备,确保台站设施运行安全、稳定。

推进区(市)地震监测中心建设,实现全市数据共享。本规划期内各区(市)要按照山东省《县级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完成各自地震监测中心建设。

3强化群测群防工作,形成稳定的群测群防队伍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和完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宣传网,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助理员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地震灾害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防震减灾管理技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市内四区酌情增建1-2个地震宏观观测点,其他区(市)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设立行政村的海岛至少建成1处地震宏观观测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1名防震减助理员,各村(社区)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

制定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地震宏观观测点监测手段的更加科学性、观测仪器更加专业性,保证群测群防队伍的稳定性和经费来源。

鼓励、支持业余爱好者、工矿企业、特色学校参与地震监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其在地震异常的捕捉、科普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防震减灾事业。

4建设地震烈度速报网及基础设施

本规划期内每个区(市)至少新建2个地面强震台,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地震烈度速报网。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中心,构建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及功能齐备的数据分析、指挥平台。加强对强震动观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研究,提高地震灾情速报和评估能力,为抗震救灾提供决策依据。依法促进海湾大桥、海底隧道、青岛大炼油、大型水库等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易引发次生灾害工程的强震动观测台试点的建设。

5加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 

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台站的监测手段和国家有关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依法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并向社会公布。各区(市)完成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审批进入行政审批程序。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二)加大震害防御力度,提升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6修订完善地方法规

为规范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依据2009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青岛市防震减灾管理规定》等规定,并争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7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将抗震设计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全部达到地震区划图标示的抗震设防要求。超限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严格工程质量,全程监督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并定期组织重大工程抗震设防管理集中检查。区(市)要切实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加强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抗震设防、维护改造、加固和管理,切实从源头减少或避免地震次生灾害的发生。

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全面落实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学校、医院等密集场所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加固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新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全部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8全面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 

做好地震小区划工作提高城市震害防御能力的重要基础。本规划期内各区(市)要完成各自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市地震局继续做好环胶州湾区域的地震小区划工作,提出环湾区域抗震等级及地震灾害应对措施。

9做好地震活断层探测成果的应用工作

认真落实断层沿线和国家规定的避让范围内,不得建设重大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核设施的规定,严格地震活断层周边重大建设工程的审批。做好活断层沿线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

对未采取抗震设防以及抗震设防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已建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改造或加固措施。

适时推进海域地震活断层探测工作。

10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   

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并不断扩大覆盖面。有村镇的区市至少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新建的农村民居和村镇公用设施采取有效抗震措施,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性能。将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纳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强化质量监督,保障农民居住环境安全。

11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

发挥“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作用,研究制定部署我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段,通过媒体积极向公众宣传地震法律法规、防震抗震科普知识,提高社会民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积极推进青岛市大型、综合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各区(市)至少建成1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并全部开通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全市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12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地震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做好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加强组织和归口管理,发挥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市防震减灾信息网的舆论引导作用,在第一时间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正确处置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

1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地震应急演练工作 

市、区(市)两级政府完成新一轮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全市所属医院、学校、二类以上幼儿园、体育场、大型文化娱乐场所等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各镇、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地震应急预案,城市社区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农村社区(村)的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更为完整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适时调整市、区(市)两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协调机制。每年“5.12”国家防灾减灾日举行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社区、村居要进行地震应急疏散、自救互救和安置演练,逐步推进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14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

本规划期内各区(市)要完成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市地震局完成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优化改造和市级地震应急指挥大厅建设;建成由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和灾情速报系统等组成的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本规划期内建设以集成指挥车为基本形式的青岛市地震现场监测和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健全各级地震现场工作队必须的工作与生活设施。

探索研究建设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基础平台。

15加强地震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以市、区(市)应急救援支队、大队为依托,建立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地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加强与卫生、消防、矿山、危险品、海事、人民防空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建设,推进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志愿者队伍的救援能力。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

加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的投入,加强专业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成立应急物资、装备储备联席会,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按照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确保灾民尽快得到基本生活救助和安置,按照恢复地震灾区社会秩序的要求做好救援、生产和生活物资储备。

16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设施

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市)要充分利用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广场、公园、绿地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置避难救生设施,规划地震应急疏散通道,设立应急逃生疏散引导标示牌。

结合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应急疏散方案的建立和完善,规划设置应急避难场所。

“十二五”期间每个区(市)至少建成2处功能完善、平震结合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四、重点建设工程

(一)测震台网二期和前兆台网二期工程

每个区(市)(除市内四区)要各建成2个地震前兆观测手段,完成地震前兆台网的升级改造。建设高新区、莱西、胶南测震台,完成测震台网升级改造

(二)地震烈度速报网及基础设施工程

每个区(市)要新建2个以上强震动观测台,建设密度合理、技术领先的地震烈度速报网,构建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及功能齐备的数据分析与指挥平台。

(三)地震应急指挥系统二期工程

建设市级地震应急指挥大厅,建设以集成指挥车为基本形式的青岛市地震现场监测与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平台。装备地震现场工作必备设施(专业工作车、专业野外工作装备),添置流动测震、强震、前兆观测仪器和数据、音视频信息传输、网络、通信(无线、有线、卫星)等设备。实现地震信息共享与传输、震情会商、震后地震趋势判定、震灾预测、灾害评估、应急对策与指挥,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四)地震小区划工程

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7-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本规划期内完成市区和各城区的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市地震局做好指导工作,各区市负责投资和组织,尽快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

(五)地震应急装备建设工程

依据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市长办公会议要求,切实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中坚、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配齐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装备;以城市为中心,合理布设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储备适度规模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根据防震减灾工作需要,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各项机制,不断深化机构改革,从根本上健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和科技创新“3+1”工作体系机构建设,理顺与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的机构对应关系,在原有办公室、科技监测处、震害防御处的基础上,增设应急救援、宣传教育等业务处室,为防震减灾事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建立以政府为主、部门配合的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指挥机构,发挥整体综合优势,形成防震减灾工作的合力。加大防震减灾事业的投入,建立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防震减灾需求和稳定可靠逐年增长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

防震减灾事业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法规保障

做好防震减灾方面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形成完备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建立和完善市、区(市)两级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执法培训,加大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地震执法管理、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监察等制度。

(三)财力保障

加大防震减灾经费的投入,确保“十二五”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完成,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四)科技创新

加强地震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提高对地震灾害及其管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推进防震减灾科技进步。

积极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把握国内外防震减灾工作的最新趋势和发展动态,加快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五)人才支撑

积极稳妥地改善防震减灾队伍的总体结构,提高整体队伍的综合素质。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推进人才体制和人才机制的创新,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人才梯队。

建立激励机制、评价机制、流动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才资源的竞争力,提升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将防震减灾领域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