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查询服务


安徽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06-29 14:18

【 字体:【 打印本页 】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社会性公益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制订《安徽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

一、防震减灾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防震减灾事业主要成效。

“十一五”以来,经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机制日臻完善。省、市、县人民政府均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修订了《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了2个地震行业地方标准。全省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人员超过200人,在抗震设防监管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地震监测预报能力稳步提高。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安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具备对全省2.0级以上地震监控能力,地震速报时间从30分钟缩短至12分钟以内。准确判定了定远、肥东、安庆、桐城等多起地震震后趋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连续12年被评为先进。

——震灾预防建设有效开展。“十一五”期间,近3万项一般建设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要求核定,近700个重大建设工程进行了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全省建成90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惠及3.8万农户。全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建设稳步推进,收到了良好效果。

——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修订了《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初步建立地震应急工作体系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成功处置了省内多起有感地震,组建了安徽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专业队伍和5个市级专业队伍、30多支预备队和志愿者队伍。初步建成了3个应急装备库、6个社会资源库、1个训练基地和一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开通了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充实了灾情速报渠道。

——地震科技创新扎实推进。初步建立部门、行业、学科间资料共享、合作研究机制,大别山地震监测预报试验场、蒙城国家地球物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正式启动,监测预报能力和地震科研能力明显提升,一系列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地震预报、工程建设和社会服务领域。

(二)防震减灾面临的形势。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防震减灾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财富快速积累,人口更加集聚,地震灾害对经济建设的破坏性、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愈加严重,防震减灾事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人民群众对防震减灾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全社会珍爱生命、重视生存环境安全的意识不断增强,对防震减灾的成效更加关注,对减轻地震灾害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

——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对防震减灾提出了更高要求。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板块运动处于活跃期,印尼、巴基斯坦、智利、海地、日本等地相继发生特大地震。我国大陆大震频发,汶川8.0级地震、玉树7.1级地震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我省地震活动也明显增强,2000年以来共发生3.0级以上地震17次。其中,最大地震是2011年安庆4.8级地震,受灾人口3.2万人,损坏房屋7062户1.55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16亿元。总体看,安徽地震地质构造复杂,郯庐断裂带斜贯全境,并与其他断裂带交汇,属于中强地震活动区域,存在着较大的地震灾害威胁。

未来5年,防震减灾事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社会需求为防震减灾事业提供了动力,经济快速发展为防震减灾提供了较好的物质保障,科学技术进步为防震减灾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全省地震台网密度偏低,监控能力还比较薄弱,地震观测、实验和研究能力不足,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尚未建立;抗震设防行政监管亟待加强,城市抗震能力不足,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及快速反应机制不健全,应对大震巨灾的能力和经验欠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等公共服务匮乏,公众防灾避险意识有待增强;防震减灾社会参与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综合投入与能力建设需求不相匹配。面对复杂的震情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必须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快推进防震减灾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依靠法制、科技和全社会力量,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调、区域协作、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格局,为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全面预防,有效减灾。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贯彻落实全面预防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统筹协调发展,实现减灾效益的最大化。

——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考核,全面落实防震减灾工作任务。

——提升能力,拓展服务。以能力建设为抓手,提高防震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产品,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

——夯实基础,支撑发展。强化防震减灾工作基础,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和队伍素质,为防震减灾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地震观测网点趋于完善,地震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明显增强,抗御地震灾害的整体能力显著提升。

——防震减灾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建立与《防震减灾法》和《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相配套、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法规政策体系,持证执法队伍达到300人规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功能齐全、覆盖全省的地震监测网络,地震观测台站平均间距达到50km;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能够监测1.0级以上地震,其他地区能够监测1.5级以上地震;地震速报实现“2分钟自动速报,4分钟修正速报,8分钟完成速报”;初步建成全省强震动台网,能够实现地震基本烈度速报;“三网一员”乡镇覆盖面达到50%,地震前兆信息识别与检测能力得到增强,地震预测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显著提升。城市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要建设工程加固改造后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农村新建基础公共设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新建农村民居采取必要抗震措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地震应急救援及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力量为骨干、地震救援专业队伍为中坚、行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救援队伍体系基本健全,在设区的市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完成专业地震救援队组建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能得到基本生活安置;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避难场所总容纳量达到城市常住人口的1/20,其他城市达到1/40。

——地震科普教育成效明显提升。设区的市拥有1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5所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县级建成1个以上地震安全示范社区、3所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初步形成科普基地、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科普作品和科普活动协调发展的地震科普教育体系。社会公众、中小学生防震减灾意识显著增强,基本掌握防震减灾基础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地震监测与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1.构建综合地震监测系统。完善充实省、市、县地震监测设施,加强测震、前兆、流动观测等网点建设,达到一县一台的布局要求。建设集地震监测、信息服务和应急指挥功能为一体的市级台网分中心,与省网实现实时信息共享,有效提高全省地震监测能力和震情响应能力。

2.推进震情会商机制改革。在突出日常震情跟踪的基础上,加大异常调查核实力度,重点加强月尺度的震情判定和分析预测工作。健全地震预测预报管理制度,建立开放合作、有效管理的地震预测预报机制。完善监测、实验、研究和预测预报一体化的工作格局。

3.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服务体系。以郯庐断裂带、皖江城市带为主,兼顾市县行政区基本单元,建设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建立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利用防空警报设施等资源,探索开展地震预警报灾和应急防范工作。应用地震预警和紧急自动处置技术,服务生命线工程、核电站、高速铁路等的地震安全。

4.夯实群测群防网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分布格局。发挥地震群测群防在地震预测预报中的独特作用,制定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积极参与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二)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1.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落实抗震设防监管部门职责,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并落实到项目论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重大建设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的必要条件,加强监督检查,把抗震设防要求落到实处。

2.提高地震次生灾害防御能力。落实分类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在重大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加强地震次生灾害监测、防御体系建设,建立专家队伍,完善科技保障措施。加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工程、输(储)油气管线、核设施、病毒病理实验室等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与核查登记,消除安全隐患。

3.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逐步开展幼儿园、其他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普查和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改造。把建(构)筑物地震安全纳入新办学校、医院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4.切实减轻城市地震灾害风险。加大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城区改造力度,逐步消除城市抗震设防盲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要科学规划应急疏散通道,完善紧急避险设施。开展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在郯庐断裂带沿线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城市逐步推进地震小区划工作,并以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抽查或普查为基础,开展城市震害预测,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5.提升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水平。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纳入抗震设防监管范围,对农民自建住房提供抗震技术和施工技术指导。实行农民自愿与政府扶助相结合,建设地震安全农居。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水利等重点工程移民点建设和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等涉及农居建设工程,要统筹规划、整合资金,建成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引导农民在建房时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逐步改变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局面。

6.提高人民群众防震减灾综合素质。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多部门合作机制。以推进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为重点和突破口,全面提高人民群众防震减灾综合素质。以防震减灾基本知识普及和常态化应急避险演练为内容,加快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建设;以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社区建设为重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鼓励地震科普作品创作,打造科普宣传平台,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阵地作用,做好防震减灾公益宣传。继续推动地震科普“六进”活动,全面提高公众紧急避险技能和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

(三)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1.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建成省、市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机制。建立灾害损失评估、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等系统。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预案备案、检查、评估制度,经常性开展预案演练。加强地震现场工作队快速反应能力建设,设区的市至少配备1台地震监测流动台和1辆应急车辆,确保在震后最短时间内展开地震现场工作。

2.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以完善专业配置和装备保障、提高机动能力为重点,强化省地震救援队伍建设。以组建市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为重点,完善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区域联动机制和军地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骨干作用。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各救援队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训练,提高科学施救能力。积极推进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组织开展技能培训,规范有序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

3.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建设。充分利用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地下工程及人防疏散地域(基地)、广场、公园和公共绿地,配套建设相应设施,构成分布较广、标志清晰、功能较全的固定避难场所网络。

4.提高地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健全抗震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救灾储备物资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社会资源库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有机结合。加强交通、电力、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四)加强防震减灾软实力建设。

1.加强防震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防震减灾工作的战略需求和地震科技发展趋势,加快引进、培养一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才,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需求,加强市县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2.深化地震科学基础研究。加大地震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建立地震预测预报长中短临多路探索机制。加强中长期地震预测研究,探索地震物理预测的新途径。综合应用GIS技术、地震科学、决策管理学、系统工程学等研究成果及建设经验,构建集地震危险性分析、震害预测、评估和防震减灾对策等功能为一体的防震减灾智能辅助决策系统,研发试验新的地震观测传感技术,推进地震预报方法和理论创新,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科技创新能力。

3.建立地震科学合作研究机制。完善大别山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郯庐断裂带中南段综合实验室、蒙城地球物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地震科研平台。加强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地震机构、相关行业合作,开展地震孕育机理、地震预测理论、地震预测方法研究和地震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实验,促进观测成果和研究成果应用。

(五)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1.推进防震减灾信息公开。完善全省防震减灾信息服务系统,建成覆盖全省的省、市、县、地震台站四级信息节点,构建全省地震高速通信平台、数据服务平台、协同工作平台。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地震观测资源、数据资源、智力资源的共享,为科学技术研究和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服务。

2.建立防震减灾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职能部门主管人员与专家相互配合的地震信息新闻发布机制,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发布、新闻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灾害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提高主要新闻单位地震突发新闻报道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维护社会稳定。

3.强化地震科技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以信息化、网络化为支撑的防震减灾社会服务技术系统,不断丰富地震速报、烈度速报、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等速报产品信息内涵,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即时地震信息、震后趋势意见和地震灾情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防震减灾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要求,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加强县级特别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郯庐断裂带沿线地区地震工作机构建设。

(二)加强法制保障。

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行政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大防震减灾执法力度,开展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应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加强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

(三)加大经费投入。

按照财权事权相一致、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与防震减灾发展要求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有效整合各类资金,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巨灾保险和再保险体系,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

(四)做好规划实施与评估。

各级政府和省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规划实施。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体系和相关制度,制定科学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加强督查和评估,做好规划实施的上下衔接、任务衔接及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保证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