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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2020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 办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来源: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时间:2021-03-0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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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履职为民的内在要求,是凝聚共识做好政府工作的制度性安排。2020年,应急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批示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重点任务,深入倾听社会和人民群众呼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组织指导,创新沟通机制,推动落实落地,确保代表委员高质量建议提案内容转化为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质量的实招硬招,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

应急管理事业受到高度关注,承办建议提案数量再创新高

随着人民群众对安全需求的日益增长,代表委员们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关注也逐步深入。应急管理部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共437件,与2019年相比增加201%,与2018年相比增加261%,受疫情影响,在离京调研、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等受到较大限制的情况下,应急管理部承办司局(单位)在落实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同时,克服时间短、任务重、沟通难等困难,经过积极努力和密切配合,实现主办件全部与代表委员深入沟通、建议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办理结果代表委员全部满意的成绩。

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建议提案反映了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强烈意愿和更高呼声,代表委员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关注度不断提高。二是建议提案既有对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的要求,也关注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提高抢险救援能力、提升应急救援装备水平等热点问题,还有健全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提高安全教育水平等方面内容,贯穿了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三是重点建议提案交办工作实现了突破,建部以来首次牵头办理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对其中包括的9件主办(分办)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形式,当面听取代表意见,主动邀请参加办理单位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共同调研,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创新机制手段,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责任。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强调办理司局和人员要认识到位,责任上肩,办出高质量。专门印发通知,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梳理办理工作时间表,根据重要节点倒排工期,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手段。进一步完善了网上办理系统,在办理数量成倍增长的情况下,保持高效运转。总结梳理近年来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办理工作流程。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提醒即将到达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分阶段分类型对办结情况和会办意见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凝聚各方共识。在办理前充分了解背景和需求,办理中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办结前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办结后及时向代表反馈答复内容,深入征询意见,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效性。

应急管理部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与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做到“两不误、双促进”,推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治建设更加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更加高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认真吸收意见建议,为改革发展凝心聚力

应急管理部充分借鉴和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最大程度把他们的真知灼见转化为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

一方面,推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治建设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统筹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报批发布《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总则)》等51项应急管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及时修订完善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和工作规则,更好发挥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应急部门综合优势和相关部门专业优势,进一步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

另一方面,推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更加高效。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成立国务院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北京房山、山东岚山普查试点“大会战”。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有序开展,防灾预警“一张图”系统主体功能架构基本建成。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实施多项急需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指导各地印发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中央层面工程实施技术支撑体系也进一步健全。

同时,推动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施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开展了三轮涉及硝酸铵、液氯、硝化工艺等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建筑施工安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水上船舶及渔业船舶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专项治理,持续深化民航、铁路、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