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度减灾救灾标准项目的通知
来源: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 时间:2018-03-0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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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减灾标委函〔2018〕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18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部署,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标准体系,提升减灾救灾标准研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2018年度减灾救灾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隶属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的专业范围,拟对标龄超期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修订的项目,或已有标准研究草案稿、尚未纳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立项,或拟将已实施地方标准推荐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申报2018年度减灾救灾标准立项。拟申报标准项目不得与已发布或已立项的国家、行业减灾救灾标准重复或雷同。
二、申报材料
申报标准立项,应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三份:
(一)标准草案稿(或标准修订稿)及编写说明;
(二)标准立项申报书(见附件);
(三)拟将地方标准推荐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另附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说明。
三、程序及要求
2018年度减灾救灾标准立项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归口审核、集中评审方式遴选与确定。
(一)申报单位请于3月23日前将立项申报材料报送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将标准立项申报材料报送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立项。
附件:民政标准立项申报书
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3月7日
(责任编辑:杜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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