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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减灾杯”(2018) 减灾救灾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来源:国家减灾中心 时间:2018-05-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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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关注身边的灾害风险,持续强化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社会氛围,在今年5月12日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由国家减灾中心主办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中国减灾杯”(2018)减灾救灾摄影大赛正式启动,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优秀摄影作品,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减灾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减灾》杂志社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2日-2018年10月13日


三、征集内容


2018年以来,以防灾、减灾、救灾为题材的摄影图片,包括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火灾等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灾害救援救助、恢复重建、减灾工程、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等图片。参与过往届摄影大赛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不予参评。


四、作品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歌颂生命、歌颂人文关怀,赞美基层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个人投稿张数不超过5张,谢绝组照。数码图片上传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照片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


建议提供原始拍摄图片,如确需后期处理,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利用电脑合成、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的图片不予参评。


参赛者应保证自己是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人,如果参赛作品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剽窃等在内的法律纠纷,其责任全部由参赛者自己承担,与大赛组织机构单位无关。


五、投稿方式


(一)填写信息


本次大赛投稿参与分为公众组和系统组,参赛者同一作品不得向公众组和系统组同时投稿,参赛作品全部以电子版方式上传。上传作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另有部分信息根据公众组和系统组需求填写):


1. 作者姓名(填写身份证上的真实姓名,艺名无效)

2. 图说(图片名称、拍摄时间及简要说明)

3. 联系电话


如信息填写不全或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该作品视为无效,取消评奖资格。


(二)上传方式


1.公众组


网页端投稿:登陆国家减灾网门户网站(www.jianzai.gov.cn)的大赛投稿指定栏目上传作品参与活动。


2.系统组


手机端投稿:登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扫描二维码→下载村级移动报灾APP应用软件,通过该APP应用软件上传作品参与活动。 


六、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



从全国省、地市、县级报灾单位中选出。设立奖项55个,颁发荣誉证书。其中,省级报灾单位5个、地市级报灾单位10个、县级报灾单位40个。


共设立160名奖项,颁发证书和奖金。


一等奖10名,奖金1000元/名;

二等奖20名,奖金800元/名;

三等奖30名,奖金500元/名;

纪念奖100名,奖金200元/名。


  (奖金为税前金额,主办方将为各奖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评选办法


征集作品需以展现洪涝灾害、台风灾害、地震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生态环境灾害、火灾、燃气泄露等各类灾害和安全生产相关减灾、救灾场景为主题。


本次活动评选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一)集体奖评选


活动主办方将组建评审组对集体奖项参选单位的组织报送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主要依据各省、地(市)、县推广利用移动报灾APP应用软件上传参赛作品的数量、质量,参考各地移动报灾APP应用软件的用户总量。


(二)个人奖评选


活动主办方将组建评审组以作品瞬间震撼力、感染力、视角独特性以及画面色彩、构图为评选主要依据,通过初选、复选、公众网络投票3个环节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1.初选:评审组对所有征集作品政治性、价值取向、照片质量等审核把关,择优选出入围作品400张。


2.复选:评审组对入围的400张作品从美学角度、摄影专业性等综合评比,择优选出160张作品提交公众网络投票。


3.公众网络投票:通过国家减灾网、中央媒体和移动报灾APP应用软件专题页面公布复选作品,接受社会公众在线投票,按得票数高低决定获奖等次。


八、日程安排


(一)发布通知:2018年5月12日,通过国家减灾网、《中国减灾》杂志、“中国减灾”微信公众号,联合网络媒体,共同面向社会公布活动通知。


(二)征集时间:2018年5月12日-2018年8月20日


(三)评选时间:


1.2018年9月21日前,完成个人奖初选、复选工作。

2.2018年9月24日-10月6日,复选作品接受公众网络投票。

3.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集体奖评选。


(四)结果公示:2018年10月13日(国际减灾日),通过国家减灾网、《中国减灾》杂志以及“中国减灾”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介等平台,公布评选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补充说明


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国家减灾网、《中国减灾》杂志、“中国减灾”微信平台以及本大赛所有宣传、展览、网络传播等合作媒体平台,且不再支付报酬。参赛者一旦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则、评选程序和方法。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承办方拥有。

 

大赛办公室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