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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灾办通知做好清明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来源: 时间:2013-04-0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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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清明节期间南方部分地区强对流、暴雨天气过程,4310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并向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福州、武汉、长沙、南宁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出通知,指导做好清明节期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通知指出,3月以来,南方部分地区接连遭遇强对流天气过程,造成25省份365个县(区、市)受灾,35人死亡,4人失踪,53万间房屋不同程度受损。近日,西藏发生严重山体滑坡灾害,导致多人被埋,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总体看,灾害多发频发的形势十分严峻。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减灾综合协调职能作用,积极与气象、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沟通和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过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启动预警响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让群众了解最新天气动态,主动采取防灾避险措施,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避险转移,根据预警预报信息和会商研判结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低洼易涝地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灾害高风险区灾害隐患排查,要高度关注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人员集中点的灾害隐患排查,在危险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进一步将灾害应对关口前移,提前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工作,及时开放避灾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引导、组织和安置转移群众,严格落实避难场所管理责任,确保临时避险人员安全。

 

通知强调,此次强对流、暴雨天气过程正值清明节日期间,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值班责任,加强应急值守,安排业务精干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手机、电话畅通,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处置。要进一步强化灾情统计与核查,加强与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做好灾害损失情况的会商核定,确保灾情数据准确、翔实。要加强工作动态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报告灾害应对工作采取的措施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各项准备工作,合理调配人员,抓紧补充物资,确保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救灾人员、物资、资金到位,各项救灾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要加强与本地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做好物资调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能够迅速、安全运抵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