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度减灾救灾标准项目的通知
来源:国家减灾中心 时间:2015-03-19 11:1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减灾救灾标准化步伐,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标准体系,推进《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有关减灾救灾标准制修订任务的落实,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2015年度减灾救灾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隶属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的专业范围,已有标准研究草案稿、尚未纳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立项,或拟将已实施地方标准推荐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申报2015年度减灾救灾标准立项。拟申报标准项目不得与已发布或已立项的国家、行业减灾救灾标准重复或雷同。
二、申报材料
申报标准立项,应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三份:
(一)标准草案稿(或标准修订稿)及编写说明;
(二)标准立项建议书(详见附件);
(三)拟将地方标准推荐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另附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说明;
(四)拟全文强制执行或部分条款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须另附法律依据。
三、申报程序
2015年度减灾救灾标准立项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归口审核、集中评审方式遴选与确定。
(一)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减灾救灾标准归口管理和标准立项的技术审查;
(二)申报单位请于5月31日前将立项申报材料报送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三)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将标准立项申报材料报送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立项。
附件:
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3月18日
联 系 人:裴媛 陈厦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东路6号院,邮编: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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