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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时间:2017-09-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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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8日印发了《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增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效果,加深社会各界对《实施意见》的理解和认识,现就有关重点内容说明如下:

一、编制过程

2016年10月11日,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该《意见》(中发〔2016〕35号),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系列新举措,是指导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四川省民政厅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编制完成了《《实施意见》。

二、总体思路

《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为主线,以解决制约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方面的因素为着眼点,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着力点,既对中央精神进行认真细化实化具体化,又充分体现近年来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实践经验,更加注重探索创新、更加注重务求实效、更加注重四川特色,使《实施意见》更具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创新方面主要有:一是在总体要求上新增了改革目标; 二是在统筹协调机制上新增了减灾委员会与应急委员会、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工作协同机制;三是在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创新举措。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3部分、18条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我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提出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全面提升综合减灾救灾能力等4个方面12条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强化责任落实等保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