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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文件解读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网站 时间:2017-09-0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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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9日,中央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指导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对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推动《意见》在我省的贯彻落实,将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引向深入,按照时任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省委副书记黄建盛、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张雨浦、时任省政府副省长、省减灾委主任孙永波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提出了学习借鉴发达省份的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起草小组。


2017年1月1日至1月17日,起草小组研究起草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初稿。1月18日至2月2日,厅领导多次研究讨论《实施意见》内容及任务分工,对初稿反复修改完善。2月3日,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征求了省减灾委员会39个成员单位及省政府应急办、金融办和团省委等3个非成员单位共42个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张庆伟书记5月4日作出的关于“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后,上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会”的批示,5月8日《实施意见》提交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后进行了结构性调整,经过1个多月的征求意见、调整完善,形成了新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提交6月22日省委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意见》共分六部分,二十一个条目。


第一部分阐述了我省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以及水资源安全五项重大责任及存在薄弱环节和总体要求,共三个条目。明确了指导思想、六条原则和“三个转变”的改革目标。


第二部分明确了健全灾害管理体制,共两个条目。突出各应急委员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领导,将我省特色突出的农业和畜牧业、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气象、地质灾害、防震减灾、减灾和灾民救助等7个灾害处置体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事故等3个安全生产处置体系,水资源保护体系等11个体系整合到省应急委员会下,构建龙江特色应急体系为主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格局。同时,考虑到我省地域面积较大,山脉绵延,江河纵横交错、水系贯通,森林茂密,农垦和森工系统与地方交织,跨区域、跨系统灾害多发频发,救灾指挥无法割裂,明确规定启动省一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委员会统筹领导,启动省二级以下应急响应由各体系组织应对。明确地方为主的属地责任。强化地方的主体责任,明确市、县全面负责本地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作。强调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了启动省级应急响应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省委省政府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市、县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未达到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的灾害和特别重大以外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由市、县负责处置。


第三部分明确了向灾前预防转变的主要内容,共两个条目。突出加强气象、农业、水利、林业、地质等灾害的预警预测体系建设。如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建立沿边疫情阻截带监测点和国外引种带离监测场、林火预警监测系统、大庆油田和四大煤城沉降和塌陷区监测网络等。突出强调市(地)至少建设1处提供长时间避险的大型综合避难场所,灾害易发县(市、区)改扩建满足灾害风险区居民应急避险的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各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实物储备、商业储备、社会协议储备和企业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储备。


第四部分明确了综合减灾的主要内容,共六个条目。明确依托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整合部门数据资源,多部门共享信息。要求整合各类基层服务站和信息员,实现一站多用、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建立协同应对、统一调配和损耗补充机制,打破体系和部门的界限,省应急办统筹调配全省应急资源和力量,在集约和节约的前提下,形成应急处置的优势力量。明确完善与吉林、内蒙古的省际间以及与俄罗斯的国际间合作机制,实现防灾减灾救灾的联防联控合作体系。明确培育整合具有减灾救灾宗旨的社会力量,支持社会力量发挥专业性、多样性、灵活性优势,全方位参与防减救和灾后重建工作,促进从政府为主向协同治理、多元联动的减灾救灾方式转变。明确加快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支持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明确完善和推广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财政巨灾指数保险和专属农业大灾保险,探索政策性森林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明确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市、县结合本地灾害风险特点探索巨灾风险有效保障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等给予保费补贴。明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提高市场主体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深度。


第五部分明确了减轻灾害风险的主要内容,共三个条目。突出以五个重点为中心的隐患排查治理,以县为单位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出民生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农业抗灾和林火扑救能力和海绵城市建设。突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明确了疏散演练的最低标准;突出媒体社会动员作用的发挥,明确了媒体参与标准;突出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建设综合性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强调将防灾减灾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倡导建立与产业相关的宣传教育基地(站、室)。


第六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共五个条目。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杜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