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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楚雄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来源: 云南楚雄网 时间:2017-10-0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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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楚政办通〔2017〕51号),为更好地理解政策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楚雄州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及应急响应程序,现就政策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 修改背景


为更好地适应和应对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响应启动条件,优化应对程序和措施,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开展,州减灾委结合近五年抗灾救灾工作实际,参照《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16年11月4日形成修订初稿,发往各县市减灾委、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2016年11月23日,州减灾委办公室召开专家会商会,研究会商了楚雄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和专家委员会调整情况;2017年6月16日,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定了《预案(送审稿)》,并于2017年7月26日印发实施。


二、 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针对近年来楚雄州灾情形势呈现的新变化,新版《预案》对州级层面三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包括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等)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以便更符合当前救灾工作实际,提高《预案》可操作性,确保与省级预案有序衔接。


二是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新版《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州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对灾情报告、灾情发布、灾害损失评估、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三是调整充实了州减灾委成员单位。新版《预案》增加了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州水务局局长为州减灾委副主任,新增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新闻办、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州供销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楚雄州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中国联通楚雄分公司、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12家单位为州减灾委成员单位。


四是建立专家库。在州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由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在州减灾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全州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适时进行灾情评估、会商,对全州重大减灾救灾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和评估,开展工作调研,为全州减灾救灾工作建言献策。


五是对预案中有关文字表述进行调整。根据行文习惯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有关规定,对原《预案》中有关文字和专业术语进行修改和完善,如将“灾民”修改为“受灾群众”、“冰雹”修改为“风雹”等。


三、 预案实施中需关注的有关事项


新版《预案》颁布实施后,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贯彻学习和专题培训。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做好《预案》的宣传普及工作。


二是及时修订各级相关预案。各县市要结合本地灾情特点和救灾工作实际需求,尽快启动县级预案修订工作,做好调研论证,抓紧推进,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与州级预案有序衔接,避免出现州级预案启动后县市级预案还无法启动的情况;同时,认真指导各乡镇抓紧做好本级相关预案修订工作。


三是适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救灾工作实际,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四是规范有序启动各级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县市要客观、准确、科学评估灾情,按照本级预案规定启动程序和条件,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遵循“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原则,切实落实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强化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统筹做好灾害救助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薛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