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8-12-27 16:22
12月26日,经湖北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681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4110万元,省级补助2700万元,用于对各市州县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和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组建以后,高度重视救灾工作,按照边组建、边转隶、边开展工作的原则,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和新灾应对工作。
12月初,联合省民政厅下拨13万件(床)棉衣被,支持各地帮助受灾群众做好御寒工作;
12月17日,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12月21日,联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强调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特别是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和新灾应对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12月20日下午、21日上午,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郭唐寅先后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厅党组会,听取审议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配方案,要求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抓紧与财政厅协商,尽快将资金拨付到县,督促各地尽快将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的社会效益,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侵吞;加强宣传,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关怀。
省应急管理厅党组强调,年末岁首,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救灾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受灾群众更需要得到救助。救灾处的同志转隶到应急厅后,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到应急管理工作中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把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多为受灾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自觉把救灾工作纳入大应急体制改革之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找准位子,积极作为。
(转载自:中国减灾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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