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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出台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减灾微信公众号 时间:2018-01-0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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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印发《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先后于20171121日省政府2017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27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5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四大项任务:即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

 

《实施意见》结合吉林省实际,在4个方面体现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地方特色。一是着力强化统筹协调。《实施意见》突出了省、市、县减灾委员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减灾委办公室能力建设,强化地方应急救灾主体责任。二是着力强化能力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灾害风险排查、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等基础性工作,突出抓好水利、农业、林业以及城乡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避难场所、防灾减灾宣教基地、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三是着力强化区域特色建设。《实施意见》注重突出吉林省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基本省情,突出县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城乡一体,全面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四是着力强化考核督查。《实施意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其纳入重大事项检查督办范围,加强日常检查督办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结合吉林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专门制定了《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分工方案》,明确了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涉及的6大方面改革事项和配套的36项具体改革举措,对于每项改革举措,均明确了牵头部门和主要实施部门以及完成时间。做到改革任务明确,工作举措到位,部门责任清晰,完成时限明了。(吉林民政厅)


(责任编辑:薛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