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昌宁县及时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来源: 云南昌宁县民政局 时间:2018-01-1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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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昌宁县及时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20万元,并做相关要求。
一是要求此次下拨资金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
二是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是要求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环节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追踪考核,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转载自:云南省民政厅网站 责任编辑:杜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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