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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民政局认真做好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来源:徐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8-02-0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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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冬春临时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徐州市民政局出台文件规范资金的发放使用。


一是明确冬春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原则。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施救,保障重点救助对象,并严格要求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不得用于非受灾群众的慰问。


二是完善发放机制,坚持信息公开。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批”程序,必须有“两委”会研究记录、发放清册和公示记录,确保救灾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发放。同时明确了救灾资金的发放和督查时间。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文件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严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现象的存在。同时联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

 


(转载自:江苏省民政厅网站  责任编辑:杜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