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努力构建高效有序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
来源:中国减灾微信公众号 时间:2018-03-06 14:07
广西是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省区,每年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出台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围绕如何做好新时代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在发挥减灾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救灾主体责任、统筹综合减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关口前移,努力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础
广西紧紧围绕“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重救灾轻减灾”的思想,着力发挥各级减灾委的作用,注重将救灾工作关口前移,打牢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一是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出台以后,自治区减灾委多次召开全体会议组织成员单位进行学习贯彻,同时,对各设区市学习贯彻《意见》和做好年度救灾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印发了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此外,自治区减灾委还在全区组织开展调研,起草完成了广西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于2017年12月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正式出台。二是积极做好救灾演练。去年5月,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联合北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了台风灾害应急救助联合演练,并组织各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人前往观摩。演练从救灾需求出发,设置了多个贴近实战的科目,其中包括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启动、直升机空投救灾物资、派遣无人机赴交通中断区域查看灾情等科目,取得良好效果。另外,在去年9月中旬与国家减灾中心共同承办中国-东盟科技创新与台风灾害应对研讨会期间,组织社会力量在南宁开展了应对台风引发洪涝灾害的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到场观摩的中外嘉宾给予了很高评价。三是建立社区减灾新模式。在继续推动各地创建全国和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基础上,自治区印发《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指引》,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引导全区70%以上的社区实现减灾准备认证“六有”标准(即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避难场所、有物资储备、有应急队伍、有宣传演练),推动社区综合减灾工作从创建示范社区向建设普及型减灾社区转变。此项工作已列入自治区对各设区市绩效考核的加分项目,全区通过减灾准备认证的城乡社区达到2191个。四是持续发挥农房保险的作用。2017年继续投入1.2亿元为全区所有农户购买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全年承保公司共为13051户因灾倒损房户理赔7841.8万元,为受灾农户重建家园减轻资金压力。此外,坚持每年以自治区减灾委名义组织“5·12”防灾减灾活动;每年安排福彩公益金支持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坚持分级负责,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去年7月初,广西遭遇持续强降雨过程,造成全区多地发生了严重洪涝灾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减灾委和民政部门全力以赴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一是预警及时,快速响应。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加强与气象、防汛抗旱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依据预案启动自治区IV级和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指导相关市、县及时启动本级救灾应急响应,自治区和市、县减灾委及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迅速投入应急救灾工作。二是明确责任,高位推进。全区严重洪涝灾害发生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分别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自治区防汛救灾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对救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自治区减灾委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减灾委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传达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主要负责同志对抗洪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并以减灾委名义向受灾严重的桂林、柳州、梧州、河池等市派出了由相关厅局领导带队的自治区救灾工作组,确保受灾地区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三是保障有力,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落实到位。为确保受灾群众12小时内得到初步救助,自治区本级紧急下拨中央和自治区救灾资金1.76亿元,调拨帐篷、折叠床、折叠桌椅、衣被等救灾物资5万余件(套、顶、床),各受灾市、县落实也本级救灾资金3000多万元,各级民政部门也通过投亲靠友、租用宾馆、借助闲置房屋和搭建帐篷等方式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全区应急救助受灾群众17万余人,没有发生非正常情况。
三、强化工作部署,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稳妥开展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为确保全区因灾倒房户今年春节前建成住房、搬进新居,自治区主要落实“三个到位”:一是工作部署到位。汛期临近结束时,自治区民政厅及时对因灾倒房需恢复重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对重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实施、补助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并强化进度跟踪,建立月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有力有序推进倒房重建工作。二是统筹协调到位。自治区减灾委履行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职责,加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落实恢复重建主体责任的督查,充分发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形成了倒房重建工作的合力,有效加快了倒房重建工作的进度。三是资金筹措到位。在自治区给予倒房重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建资金的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县级政府的配套资金不低于自治区补助资金的20%。桂林市全州、恭城等县级政府统筹危房改造、扶贫攻坚、异地搬迁、地质灾害治理等资金,配套补助资金达到了每户最高2万元,加上农房保险全倒户理赔1.8万元,倒房农户最高可得补助资金5.8万元,大大减轻了受灾群众的资金压力。全区除173户重建户纳入当地异地搬迁计划尚未完成重建工作外,其余2825户已于今年春节前搬进了新居。(广西民政厅)
(责任编辑:崔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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