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部署防汛救灾工作
来源: 时间:2013-08-15 15:16
入汛以来,黑龙江省大部连续降雨,持续时间长,强度大,多地发生城市内涝和农业洪涝灾害。特别是当前黑龙江全省众多河流及三条大江同时出现了超警戒水位,历史罕见。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黑龙江省强降雨仍将持续,局部地区可能有大暴雨,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 14日 ,黑龙江省民政厅紧急下发了《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民发电〔2013〕6号)。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要严格落实24小时汛期救灾值班、值宿制度,做到遇有情况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做出处置反应。特别是在灾情预警期间和灾害过程中要实行领导干部上岗带班制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认真落实灾情会商和预警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会商发布灾情预警信息;要动员基层灾害信息员保持警觉、履职尽责,及时准确掌握各地灾情动态,对发生的灾情随时核查统计,确保灾情信息统计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同时,黑龙江省各地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救灾工作相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上下联络及时顺畅。 三是加大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力度。要切实做好防汛救灾的人员、车辆、物资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投入救灾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投入,建立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和应急联动机制,增加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确保帐篷、棉被、饮用水、方便食品、应急灯等灾民生活物资储备充足,并及时调拨、发放。协调地方政府和应急部门,增加沙袋、铁锹等防汛抗灾设施、设备储备,确保满足抢险救灾所需。 四是及时做好灾害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落实防汛救灾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处于危险区域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在发生灾情的地区,要快速组织调拨和发放救灾物资,切实使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黑龙江省各地民政部门要协调各级政府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加大地方财政在灾后群众生活救助上的资金投入,及时解决灾民基本生活所面临的困难,帮助做好生产自救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对象的防灾工作。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迅速组织人员深入村屯重点排查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在防汛防灾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特别要做好位于灾害风险区的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等福利机构的防灾减灾工作,完善防灾预案,采取加大物资储备、加固基础设施、提前转移安置等办法,确保福利机构供养对象的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黑龙江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汛形势,切实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来抓。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精力,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工作;应急救灾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同会商,及时研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做好防大灾、抗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紧急动员民政部门干部职工站到第一线,协调、指挥、参与当地的防汛抗灾工作;要组织得力力量,深入受灾地区,做好查灾、报灾和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切实把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要积极发挥“双拥”职能,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参与抗洪抢险驻军部队的后勤保障和“拥军支前”工作,形成军地携手抗洪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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