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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修订印发救灾应急工作规程

来源:吉林省民政厅 时间:2014-09-1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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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省民政厅各相关单位救灾应急响应的工作职责,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抗灾救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吉林省民政厅于近日修订印发了《吉林省民政厅救灾应急工作规程》。新修订的《规程》对吉林省Ⅰ-Ⅳ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启动流程、条件、权限,包括应急响应启动后民政厅机关内部如何应对的相关工作措施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同时,对厅机关救灾应急指挥部及其各类应急工作组作了相应的修订调整,对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确保灾害发生后,举全厅之力,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抗灾救灾和应急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