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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部署旱灾损失及冬春救助需求评估工作

来源: 时间:2013-09-0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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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湖南省特大旱灾救助评估工作,真实掌握旱灾损失情况,准确了解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需求,近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旱灾救助工作及因旱需口粮救助评估、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需求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开展旱灾损失及冬春救助需求评估工作,为下一阶段开展冬春救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分别从评估的时间、事项、内容、指标及方式等方面对评估工作做了具体的说明,本次评估工作以6月中旬以来我省遭遇的严重旱情及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需求为评估对象,重点对旱灾救助工作、因旱需口粮救助情况及今年以来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今冬明春期间需口粮、衣被、取暖、饮水、医疗等方面救助的情况进行评估。


  《通知》明确,评估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统一组织领导,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动员、精心组织,采取村级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做好本次调查评估工作;市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着重解剖分析抽查村的受灾情况和需救助情况。要主动与农业、水利、气象、保险等部门进行会商,科学评估本地灾情损失,特别是要详细掌握农作物减产绝收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缺粮群众摸底调查工作。要坚持实地进村入户调查和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统计,严禁自上而下分配指标、按受灾人口比例进行测算统计等做法;杜绝错统、漏统;严禁虚报、瞒报、人为扩大或缩小数据。各级民政救灾部门要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严格按照时限将有关调查数据和评估报告进行汇总整理,逐级上报上级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