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免收救灾物资车辆路桥通行费
来源: 民政部办公厅 时间:2014-10-1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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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救灾物资运输通行效率,保障救灾物资迅速运抵灾区,近日,湖北省民政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的通知》,明确执行救灾物资装运任务的车辆凭省减灾备灾中心出具的统一制式证明,往返湖北省内高速公路、收费公路(桥)时,实行免费通行。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报送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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