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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来源: 时间:2014-03-2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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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提高陕西省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联合制定了《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每年全省建成60个以上“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从中择优推荐上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主要任务是:认真开展社区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灾害监测和信息报告;编制社区综合减灾预案;加强社区综合减灾队伍建设;做好社区减灾装备配备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强化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申报条件至少要达到3个基本要素: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自然灾害等方面的较大责任事故;具有符合社区灾害特点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80%

  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评比工作,由民政厅牵头,联合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地震局、气象局组织实施,每年评比一次,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届时,省上将对被评为“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