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减灾救灾工作
来源:青海民政 时间:2014-10-22 09:57
今年以来,青海省气候异常,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省内牧区将会出现阶段性短时积雪天气,有可能发生雪灾,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减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10月11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青民函〔2014〕256号),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制度,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等四个方面,就抓好今冬明春减灾救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研判形势,科学安排部署,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突出操作性、时效性和地域特点,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储备库管理制度、丰富物资储备种类的基础上,针对农牧区可能出现的口粮短缺、生活燃料准备不足等突出困难,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提早筹划“三孤”人员和灾民口粮、衣被、取暖等问题。并且在资金、物资、队伍、装备等方面做好准备,确保适应救灾应急工作的需要。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一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加强与相关的沟通协作,及时做好气象信息收集分析、灾害预警、灾情评估和会商核定等工作,重大灾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省厅。二要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协商财政部门,千方百计地加大救灾资金的投入力度。三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确保分配、发放和管理规范透明。四要加大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救灾款物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率,对挤占、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等违法违规事件,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同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于10月底前将减灾救灾工作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上报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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