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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联动部门信息共享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时间:2014-10-3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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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报记者王兵 通讯员胡晓云报道 10月28日,安徽省气象局召开2014年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络员年度工作会议,省气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卫生、安全监管、通信、电力等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省级气象灾害防御联动部门信息共享深入交换意见,并依据《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建立气象灾害应对部门联动制度”“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相关要求,制订了《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联动部门信息共享暂行规定》。


  根据该规定,共享信息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气象部门向相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信息专报、天气情况快报等,以及向环保部门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预警信息以及天气要素实况信息;二是民政部门向气象部门提供年度、月度灾情信息以及重大过程灾情信息;三是水利部门向气象部门提供水情信息以及防汛工作动态等;四是交通部门向气象部门提供高影响天气应对措施以及因高影响天气诱发交通事故信息等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动态等;五是环保部门向气象部门提供空气质量监测站相关要素实况信息;六是其他相关部门向气象部门提供重大灾害性天气部门应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