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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以精细化管理促救助能力提升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时间:2014-10-3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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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苍南县结合本县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县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调救灾资金管理必须遵循“民为本、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着重解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发放等问题。


    一是突出“精准”。加强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管理,要求信息员在第一时间核查上报灾情信息,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倒塌及损坏房屋、需生活救助人员等信息建立台账,同时,县民政部门与国土、气象等部门会商,评估、核实灾情,保证灾情数据详实精准。


    二是强化“细节”。契合受灾群众在救助过程中的实际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分层分类实施救助,按受灾损失程度,划分特困、较困、一般受灾户三种救助类型;编制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旱灾生活困难救助,冬春生活困难救助等六大救助方案。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情况等因素,建立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灾害救助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是完善“监督”。目前,苍南县救灾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通过银行拨付到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受灾群众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