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4-2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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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根据江苏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高效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切实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由于灾区救灾工作繁重、交通繁忙,近期一般不要安排人员前往灾区,确因需要的,需与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联系,由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款物的银行账号和联系电话,切实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献的服务工作。对于有捐赠意愿的企业或个人,提倡以捐赠资金为主,重点满足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对于捐赠物资和设备的,要及时和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联系,由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统一扎口协调,有组织地运往灾区。省民政厅还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制度》,依法履行对救灾捐赠活动的监管和指导,要切实做好捐赠款物使用、反馈和统计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开、透明。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与省厅的联络畅通,以便加强沟通,及时做好救灾捐助工作。各市须在每日15时前,将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的金额和数量汇总上报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
据统计,截至4月22日下午16时,全省累计接收捐赠款物合计5627.86万元。其中,新加坡金鹰国际集团通过省侨办向灾区捐赠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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