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减灾动态


湖南省民政厅召开2012年厅机关工作总结会议

来源: 时间:2013-02-06 10:17

【 字体:【 打印本页 】

         

2         月5日        上午,湖南省民政厅召开2012年工作总结会议暨2013年春节团拜会议。原省政协主席、省慈善总会会长、省老促会理事长王克英应邀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余长明厅长讲话,全面总结回顾了全厅一年来主要工作。杨明波副厅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彰了63名获奖先进个人,并为部分获奖代表进行颁奖。全体厅领导、全厅干部职工、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部分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王克英同志为全省民政干部职工送上了新春美好的祝福。他说,政协主席离任来,感谢民政厅提供的工作环境和大力支持,今后将一如既往支持全省民政事业发展。

  

余长明厅长从五个方面总结回顾了全厅工作。

  

一是民政事业确立了全新定位。争取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历史最高规格的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确立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骨干作用,对推进全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是民生保障能力得到持续提升。2012年是全省社会救助水平提升幅度最大的一年,全省共发放城乡低保金76亿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407万人,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48元和103元,第一次超过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发放五保供养金14亿元,农村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年标准达到2115元和4198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07所,集中供养率提高到27%,敬老院法人登记率达到98%。发放医疗救助金10亿元,救助困难群众474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近30万人次。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10.7亿元,惠及460万困难群众。统筹安排老区扶贫项目资金1.23亿元,资助开发项目416个,帮助近10万老区群众直接受益。全年紧急下拨救灾资金6.69亿元和一大批救灾物资,累计救助灾民450万人次。投入资金27.35亿元,完成农村危改任务31万户,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全省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了15%-20%,全部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深入开展“四帮”活动,帮助9.6万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加强散葬烈士墓的建设保护工作,获得了民政部的高度评价。深化双拥创建工作,全省有12个市县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兵役法》和新制定的《安置条例》,积极解决安置遗留问题。扎实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争取省政府出台政策文件,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培训1.2万多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力开展“军休服务管理年”活动,军休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军休人员两项待遇全面落实,军休安置、住房改革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三是社会管理创新得到显著增强。全面完成了第八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和《湖南省实施<村组法>办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加强社区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全省400多个县市城区无房社区新建办公和活动用房,新增社区用房面积20万平方米。加快推进以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工作,试点村扩大到2546个。大力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2.1万余家。成立省社会组织促进会,有效整合了全省社会组织资源。创新社会组织党建机制,全省社会组织党建率达99.2%。加快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全省有12个市级社会公益类社会组织实现了直接登记。加强区划地名工作,扎实做好了怀化市中方县改区的上报审批工作,指导和审批设立街道办事处22个、乡改镇11个。《政区大典•湖南卷》编纂工作进展顺利,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域地名文化建设,圆满完成了省市县三级界限联检工作。积极开展专项事务服务管理优质服务活动,我省1个婚姻登记机关和12个救助机构被民政部授予等级机构,7个单位受到民政部的表彰。加快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全省实现了惠民殡葬全覆盖。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主动救助保护机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工作试点,编制出台《湖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规划》,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四是社会福利事业得到加快发展。组织开展《湖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的立法调研,编制出台《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全省老龄政策法规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着力推动新的老年优待意见的落实,扎实开展第二届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和第三届“敬老月”活动。制定出台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发放办法,得到民政部的肯定,全省5.3万名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精神病人康复救助工作实现制度性突破,民政部在长沙召开经验交流会专门推介我省的做法。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实施“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帮助1300名肢残贫困人员免费安装假肢和矫正器。慈善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县级慈善组织全覆盖,慈善志愿者服务组织达140多家,新建慈善超市200多个。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活动,全省募集各类慈善款物4.24亿元,慈善援助30万人次。加大福利彩票销售发行力度,全省发行福彩52.9亿元,同比增长29.2%,已进入全国前十位。民政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年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208所、县市福利院(福利中心)27所、光荣院15所、救助管理站18所、殡仪馆32所以及203个省级城乡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民政为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五是机关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提升。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后勤中心、机关党委、老干办以及三个直属单位的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全年厅里先后获得全国民政信访先进单位、全省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平安单位、全省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省直创先争优工作先进单位、省直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80多人次获得部省表彰,树立了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余长明厅长对2013年的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他说,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民政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第17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在“四化两型”和“两个率先”建设中统筹谋划民政工作,加快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社会建设中,我们要通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增强社会自治和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在政治建设中,我们要通过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基层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要加强防灾救灾体系建设、推行绿色节地文明殡葬,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自然生态环境,为全省两型社会和“绿色湖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在文化建设中,我们要加强烈士褒扬、发展慈善事业、开发地名文化、开展志愿服务等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在作风建设中,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约法九章,按照厅党组出台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民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