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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旱灾救助工作

来源:辽宁民政 时间:2014-08-08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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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以来,辽宁省降雨偏少,辽西及辽南部分地区出现旱情,一些地区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旱灾,已出现人畜饮水困难需救助等情况。针对以上灾情,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旱灾救助工作。通知要求:


  高度重视,切实把旱灾救助工作抓紧抓实。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是各级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已发生旱灾地区的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旱灾救助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细、抓实、抓好。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深入到受灾群众家中,逐门逐户了解困难,掌握情况,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不能因旱灾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绝不能出现因受旱造成困难群众喝不上干净水,受饿、辍学、逃荒等现象。未出现旱灾地区也要高度关注气候变化,不能掉以轻心,防止旱涝急转,要一手抓防汛、一手抓抗旱,统筹安排好各项救灾减灾工作。


  认真核查灾情,摸清需救助人员底数。据气象部门预测,8月份,全省降水量较常年偏少1-2成,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微偏高。未来一周,全省除部分地区有短时局地降雨外,其他地区无明显降水,旱情有加重的趋势。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会商沟通,研判旱情发展趋势。要认真做好灾情的收集、核查、汇总、分析、上报工作,摸清本地区受灾人口、人畜饮水困难等具体数量,摸清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和绝收面积等灾害损失情况,要突出做好受旱灾影响地区困难群众缺水、缺粮及就医就学困难情况,做好旱灾启动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为各级政府开展救助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已发生严重旱灾的地区要做好旱灾紧急生活救助工作。一是重点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饮水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农村饮用水供应工作,履行好救助工作职能,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吃水问题。在旱灾应急救助期间,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困难群众饮水支出,救助资金可先期垫付,待冬春救助资金到位后统筹解决。对于受灾困难群众中的低保户、边缘户、五保户及残疾人、重病号中无力自己取水、运水的,要发动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送水上门,切实保障他们能喝上干净水。二是要保证困难群众不断粮、有饭吃。由于此次旱灾突然,可能部分困难群众家中存粮不多,甚至个别受灾群众家里会出现断粮现象,各级民政部门要随时掌握情况,认真落实救助政策,确保每一户受灾困难群众有粮吃、不断顿。三是着力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其它生活困难。在旱灾应急救助期间,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突出困难,除了落实好常规的救助措施之外,还要通过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救助等手段,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其他突出困难。对符合农村低保或低保边缘户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有一定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