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立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
来源: 江苏民政 时间:2014-08-2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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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掌握自然灾害信息,科学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准确把握自然灾害发展趋势,进一步发挥省减灾委成员单位业务优势,促进交流互动和信息共享,日前,江苏省减灾委建立了由民政、国土资源、农委、水利、海洋渔业、气象、地震等部门参加的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
根据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将按照“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加强沟通”的原则,通过电话会商、年中例会会商、年度例会会商、重大灾害即时会商等形式,组织开展灾情预警预测、灾情数据统计等工作。会商内容包括:通报本部门掌握的主要灾情信息,预测灾情发展趋势,提出可行性减灾救灾建议。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多部门联合应对自然灾害,有利于各部门根据灾情及时采取防灾救灾措施,对于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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