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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下拨捐赠资金支持鲁甸地震灾后重建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 时间:2015-03-13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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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支持鲁甸“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云南省下拨鲁甸“8.03”地震省级接收捐赠资金10亿元,其中:省财政厅与省民政厅接收的捐赠资金63405万元,省慈善总会及省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资金36595万元。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震源深度12公里,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发生后,各省区政府、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手,云南省民政厅及时发布捐赠公告,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救援及捐款捐物。为规范鲁甸地震捐赠资金管理使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云南鲁甸“8.03”地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对救灾捐赠资金提出尊重意愿、专款专用;民生优先、统筹兼顾;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的管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