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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进一步研究部署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安排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来源:云南民政 时间:2014-09-0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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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现场会

 

2014年9月3日,云南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后,段丽元厅长立即主持召开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现场工作会,就如何贯彻落实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工作,做好下一步过渡期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段丽元厅长强调,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的生活,是当前民政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三级民政部门要更加深刻认识到过渡期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更加重视、更加抓好救灾物资采购、调运、发放,过渡期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民房恢复重建等重点工作的落实。


段丽元厅长要求,做好过渡期群众生活安排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加强指挥。省民政厅要成立过渡期群众生活安排和民房恢复重建指挥组,进一步加强力量,统筹指挥,做好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衔接,把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作为第一位、最基础、最关键工作,把落实包保责任具体细化,落到实处。省民政厅由厅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要坚守灾区,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坐镇指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要强化群众生活安排措施。抓实督促检查工作,督促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明确重点,精准发力,坚持问题清单制度和工作情况日报制度,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快过渡期救助资金的发放,加强救灾款物发放公示公开;加强包保责任制的落实;提前谋划好群众过冬问题,加大过冬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发放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三要加强与省恢复重建前期规划组的沟通,及时做好民房恢复重建和民政项目的上报;督促灾区好民房恢复重建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做好灾评工作。四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群众生活安排这个核心开展工作,要把群众生活安排当做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充实工作队伍,加强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