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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省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

来源: 辽宁民政 时间:2015-04-2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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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省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提高救灾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近日,辽宁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省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救灾储备物资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计划与实施、救灾储备物资保管与维护、救灾储备物资调拨与运输、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与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明确了省财政对省级区域性储备库存储的省级救灾物资按8%的比例核定管理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目前,辽宁省财政按期核拨了省级区域性储备库存储省级救灾物资的管理经费,实现了省级救灾物资管理经费的零突破,提升了救灾储备物资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