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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各地冬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来源:江苏民政 时间:2015-01-2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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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江苏下拨省级冬春救灾资金3700万元。为切实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省民政厅对各地冬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安排冬春资金的10个设区市均及时将资金下达至市辖区,其中,南京、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等6市于2014年12月底前将资金下拨。全省共有32个县(市、区)已将省级冬春救灾资金直接下拨或购置救灾物资拨发,占受灾县(市、区)总数的67%,其中,南通、淮安、镇江3市所辖县(市、区)均及时地完成省级冬春救灾资金下拨任务。南京、镇江2个设区市和宜兴、溧阳、如东等9个县(市、区)共安排本级配套资金614.6万元;镇江市向所辖县(市)下发870条棉被、1825条毛毯,支持当地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通报要求,春节即将临近,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安排,尚未下拨省级冬春救灾资金的地区,要切实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协同配合,简化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足额将冬春救灾资金落实到户、发放到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