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重点部署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来源:湖北民政 时间:2015-01-27 13:14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本页 】
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进行重点部署。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情况,全面落实分担机制,多方筹措救助资金。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救助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重病家庭、空巢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其中因灾倒房重建户每户不少于3000元,其他重灾户不少于1000元。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要求以社会化形式发放。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确保在收到拨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户。要认真做好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资金发放,确保全部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根据通知要求,湖北省民政厅将加强检查督办,重点督查各地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及建立救助台账、救助款物发放等情况。
相关内容 更多
- 天津市森防办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联席会议 12-22
- 青海省森防指办公室组织召开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商研判会 12-22
- 陕西省召开2025年度全省防办主任暨黄河防凌工作会议 12-22
- 湖北省宜都市:“低空双引擎”赋能应急救援 12-22
- 天津市完成新一轮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