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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重点部署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来源:湖北民政 时间:2015-01-2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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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进行重点部署。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情况,全面落实分担机制,多方筹措救助资金。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救助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重病家庭、空巢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其中因灾倒房重建户每户不少于3000元,其他重灾户不少于1000元。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要求以社会化形式发放。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确保在收到拨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户。要认真做好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资金发放,确保全部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根据通知要求,湖北省民政厅将加强检查督办,重点督查各地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及建立救助台账、救助款物发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