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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安排部署冬春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来源:青海民政 时间:2015-01-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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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青海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就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细化应急措施,组织应急演练。同时,加强与气象、国土、水利、农业、地震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做好灾害预警、核查评估、会商核定、信息发布等工作。通知要求,省级冬春生活救助款物陆续拨付各地,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以县为单位建立完善救助台账;区分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合理制定救助标准;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分类重点救助。省级救灾面粉运达后,要尽快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不得大量储备;省级冬春救助资金下达后,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接到拨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分配使用情况。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安全巡查、日常检查、年度盘点制度,确保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