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 海南省民政厅 时间:2015-01-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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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规范管理,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近日,海南省民政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冬春救助对象和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并对资金监管和组织实施工作作出要求。《指导意见》指出,冬春救助对象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本年度因灾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灾农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灾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指导意见》要求,口粮和其他救助物资全部折算成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形式直接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遵循“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 的原则(一卡一账指,惠农一卡(折)通或灾民救助卡、救助台帐;两公开指救助对象、救助款物公开;四程序指户报、村评、乡审、市县定),强化救灾资金发放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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