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启动山洪灾害应对Ⅲ级应急响应 同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来源:甘肃日报 时间:2018-07-20 09:28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本页 】
“7·18”东乡暴雨山洪灾害发生后,省抗旱防汛指挥部按照《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规定,决定自2018年7月19日5时起启动山洪灾害应对Ⅲ级应急响应。要求临夏州、省防指各单位立即进入抢险救灾应急状态,切实做好山洪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同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赴东乡族自治县指导救灾工作。
目前,各项抢险救灾工作正在全力进行。
(转载自: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左帆)
相关内容 更多
- 天津市森防办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联席会议 12-22
- 青海省森防指办公室组织召开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商研判会 12-22
- 陕西省召开2025年度全省防办主任暨黄河防凌工作会议 12-22
- 湖北省宜都市:“低空双引擎”赋能应急救援 12-22
- 天津市完成新一轮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