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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展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专项检查

来源: 广东民政 时间:2015-05-2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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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派出3个督查组,赴汕头、韶关、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等9市实地检查2013-2014年度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监管情况。

 

    为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广东省民政厅于今年1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县级民政部门对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监管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发放以及公示公开与监督等情况。在各地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省民政厅督查组抽取受灾较重的县、镇、村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查阅拨款文件、资金账目、救助对象台账和档案、物资发放登记册等资料,召开座谈会以及入户走访的方式,重点检查资金分配文件是否齐全、救助对象台账档案是否完备、账目是否清晰、资金发放手续是否规范、资金到户是否按时足额等情况,听取地方关于灾害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困难和工作建议。为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查组每检查结束一个镇后,均填写《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检查表》,对抽查的相关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本次检查结束后,省民政厅将向各地通报全省检查情况,要求各地限期完成整改,杜绝灾害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