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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响应从Ⅳ级提升为Ⅲ级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时间:2015-07-29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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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以来,受西南风低涡和季风槽的共同影响,我区正经历一场范围广、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的强降雨过程,沿海地区大部分站点降雨量已超过500毫米,最大降雨量达826.5毫米。据气象部门预报,强降雨仍将在同一区域持续至8月2日,广西气象台7月28日9时30分继续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据水文部门监测,降雨区域河流已多次出现超警洪水。水库蓄水水位较高,超汛限和排洪水库数量持续增加。


    鉴于当前我区已有多个县(市、区)已发生较重洪涝灾害,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压力很大。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防汛形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从7月28日14时起,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要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