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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防指召开全省主汛期地质次生灾害防范工作视频会议

来源: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08-05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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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李小鹏关于当前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和8月2日晚省防指总指挥、副省长郭迎光与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当前地质次生灾害防范工作时的指示精神,8月3日上午,省防指召开全省主汛期地质次生灾害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省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水利厅厅长潘军峰就做好当前地质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省气象局负责人通报了当前和近期天气趋势情况,省国土厅负责人对做好当前地质次生灾害防范工作提出了要求,省防办主任李乾太主持会议。水利厅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潘军峰要求,一是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细化各项防灾措施,切实把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政府要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当前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二是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整改再落实。各级国土部门要对前一阶段全省地质灾害排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应急措施,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对未完成整改的地区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联络,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水利部门已建成的山洪防治非工程措施作用,结合气象与国土发布的预警点,加强群测群防,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四是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一旦再次发生强降雨和山洪地质灾害险情,基层政府要及时发布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物资、资金、设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五是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地质灾害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县乡两级责任制的落实,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责任人。


  各市分管市领导,水利(水务)局、防办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