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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要求各地做好2015年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

来源: 重庆民政 时间:2015-09-1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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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日,重庆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2015年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人员,现场查看受灾人员倒损住房情况,摸清灾害损失,掌握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将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由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帮助恢复重建的农村住户纳入倒房重建资金补助对象范围。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进行。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必须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户,并对资金的拨付程序、方式、数额和使用要求进行公示。

 

    《通知》指出,全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指导标准为:一般农户倒塌住房每间补助2500元,倒塌住房4间及4间以上的,每户补助10000元;低保户倒塌住房每间补助3000元,倒塌住房4间及4间以上的,每户补助12000元;对因灾需修复住房的农户可酌情给予补助。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因灾倒塌、损坏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房补助范围、建房资金差异性补助标准、建房优惠政策、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等,推进重建工作有序开展。重建工程竣工后,无论是集中重建点,还是分散重建点都要设置受灾人员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永久性标志牌。《通知》强调,各地要将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并及时报送重建工作进度。恢复重建工作结束后,要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