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广西民政厅 时间:2015-09-21 14:13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本页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车辆用途、车辆标识、车载装置、管理使用和处置、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广西民政救灾专用车辆的管理使用,确保基层民政部门管好用好专用车辆、防范车辆使用的违纪行为以及更好地履行灾害救助工作职能。
《办法》还规定,非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统一配备但归属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的使用管理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相关内容 更多
- 广西召开今冬明春抗旱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形势分析会商会 12-23
- 天津市森防办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联席会议 12-22
- 青海省森防指办公室组织召开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商研判会 12-22
- 陕西省召开2025年度全省防办主任暨黄河防凌工作会议 12-22
- 湖北省宜都市:“低空双引擎”赋能应急救援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