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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开展汛期防灾减灾救灾督导检查工作

来源:青海民政办公室 时间:2016-08-18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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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汛期防灾减灾工作,8月上旬,省减灾委组成三个督查组,由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水利厅牵头,深入基层和灾害隐患点,对全省8个市(州)、18个县,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各市(州)政府及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增强防灾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了应急值守制度,全力做好监测预警预报、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演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省民政厅已下达全省救灾资金8600万元(含汛期救灾应急资金2000万元),省水利厅下达全省特大防汛补助资金120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向海南州下达道路维护救灾保通资金1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过度期生活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和基础设施抢通保通。目前,全省受灾地区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基本生活得到全面救助和保障,灾毁道路、农房、水利等基础设施得到初步恢复,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有序,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督察组要求各市州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重大会议部署,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意识,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不断充实防灾减灾工作力量,加大各级减灾委(办)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抓紧做好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工作,抓紧做好报灾核灾、灾情会商和灾损评估工作,不断强化救灾物资管理,抓紧做好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