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政系统防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
来源:办公厅 时间:2016-08-05 11:05
8月1日全国民政系统防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我区近期洪涝、风雹灾害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防灾救灾工作。
兰恩华厅长在会上就做好下一步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区各级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全国民政系统防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和李立国部长部署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当前灾害形势,把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为重大任务,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绷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做好防灾救灾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二是要进一步做好灾情会商和预警。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密切关注灾情进展,健全跨部门灾情会商制度,加强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严密防范强降雨、风雹等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及其他次生灾害。充分发挥基层灾害信息员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到覆盖到嘎查村、落实到人。三是要妥善做好群众疏散避险和受灾人员临时安置。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协同有关部门及时疏散转移受灾群众。要明确告知警示方式、转移路线、避灾地点。对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提前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通过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处,学生有教学场所上学。鼓励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等多种方式进行分散安置,及时发放生活补助。切实加强集中安置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治安巡查等安全防范工作。四是要加强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和调运工作。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要加强盘点、清理救灾物资,视情将救灾物资提前向多灾易灾旗县、偏远苏木乡镇调拨。各地要结合区域灾害特点,充分考虑群众需求,不断丰富救灾物资品种,抓紧采购和补充各类救灾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协议储备和紧急调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灾后12小时内第一批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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