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时间:2016-08-03 10:36

【 字体:【 打印本页 】

近日,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在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会,由自治区应急管理、财政、农业、卫生计生、地震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预案进行了评审。

 

   此次提交评审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为加强与国家2016年新修订预案的衔接,对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桂政办发〔2012〕307号)进行了重新修订。评审专家认真审阅了预案文本,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我区新修订的预案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提出了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规范了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明确了适用范围,进一步对结构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对信息报告和发布进行了规范,细化了灾害救助措施,明确了社会力量参加救灾工作等内容,编制框架合理,要素齐全,具有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合法性、兼容性和实用性等特点,符合广西实际。

   

   专家评审组一致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通过评审。(自治区减灾委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