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体系
来源:商务部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 时间:2014-07-03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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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农业局、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的通知》,联合打造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体系。《通知》明确划分市、县两级农业、气象部门的职责分工,为全市规模化农业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及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直通式气象服务。服务内容涵盖常规气象、农业气象、气象防灾减灾和信息发布等4大方面共16项具体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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