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积极指导我省中南部地区遭受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
来源:河北救灾处 时间:2016-07-20 16:41
|
7月18日08时以来,我省大部地区出现强降雨天气,截止到7月20日08时,降雨区平均降水量79.8毫米,保定大部、石家庄、沧州西南部、衡水大部、邢台、邯郸等地降雨量普遍在50毫米以上,其中有795个乡(镇)降水量超过100毫米,特别是在保定西南部、石家庄西部、邢台西部、邯郸中西部等地有269个乡镇雨量超过250毫米,磁县、临城、赞皇、元氏、井陉共有15个站点降雨量超过500毫米,磁县的陶泉乡、赞皇的嶂石岩、井陉的徐汉村3个站点雨量超过600毫米,磁县的陶泉乡雨量达771毫米。
据统计,此次强降雨过程,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廊坊、沧州6市 41县692个乡镇65.03万人受灾,其中因灾死亡3人,失踪62人,紧急转移安置54665人,因灾倒塌房屋229间、损坏房屋803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8.4千公顷,绝收农作物1.0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31亿元。灾害还造成平山、灵寿等县发生山体滑坡,部分城区内涝,城乡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受损。
省民政厅十分重视这次强降雨过程可能造成的灾害,接到省气象局预警后,赵风楼厅长立即作出部署,要求相关处室进一步强化24小时专人值守,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沟通,密切关注汛情,及时收集核实灾情,指导各地做好救灾工作,并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过程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7月19日12时,赵风楼厅长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会商灾情,决定以省减灾委名义启动自然灾害救助预警响应,要求各有关市县严格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灾情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加强应急值班和灾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19日17时,针对各地灾情省减灾委启动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并立即联合省财政厅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灾核灾,指导当地紧急转移受困群众和开展救灾工作。
7月20日,针对灾情发生程度,省民政厅向邯郸、邢台、石家庄3市各紧急下拨帐篷100顶、毛巾被2000条、雨鞋200双,支援当地救灾。
7月20日10时30分,赵风楼厅长再次紧急召开厅务会议,要求全厅同志取消休假,全员在岗,做好抗大灾、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各有关市县扎实做好受灾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搞好灾情预警、信息通报、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各地科学、有序、依法转移受灾群众,做好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区需要及时下拨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住处,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7月20日12时,随着灾情的发展,省减灾委、民政厅已启动自然灾害救助II级应急响应,并及时将灾情向国家民政部报告。
- 广西召开今冬明春抗旱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形势分析会商会 12-23
- 天津市森防办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联席会议 12-22
- 青海省森防指办公室组织召开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商研判会 12-22
- 陕西省召开2025年度全省防办主任暨黄河防凌工作会议 12-22
- 湖北省宜都市:“低空双引擎”赋能应急救援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