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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开展“尼伯特”台风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来源:福建民政厅 时间:2016-07-18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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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号台风“尼伯特”正面袭击福建,局部强降雨破历史记录,给福建造成严重损失。截至目前统计,全省9个市57个县(市、区)77.1万人受灾,83人死亡,22人失踪,26.9万人紧急转移安置,3.8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1.7万间房屋倒塌,2.2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27千公顷,其中绝收4.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3亿元。受其影响,闽清、永泰、莆田、秀屿、仙游、古田等6个城市受淹,停产工矿企业303个,机场关停5个,铁路中断3条次,公路中断245条次,对台客运航线、沿海客渡船全线停航;供电中断312条次;通信中断364条次;水闸、塘坝、灌溉设施、水文测站、机电井、机电泵站、水电站等水利设施损坏6072座(处)。

 

   闽清县受灾最为严重。789日,闽清县16个乡镇普降特大暴雨,尤其是梅溪流域的坂东镇、塔庄镇等5个乡镇,最大3小时降雨量245毫米,过程雨量473毫米,为当地历史之最。坂东、塔庄、省璜等11个乡镇全部断水、断电,通信中断。由于灾区道路、通信、电力中断,地形复杂,堆积物多,给人员搜救和身份核实工作增加了难度。随着道路、通信的逐步抢通,省委、省政府及时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核实:一是民政、农业等部门派出17个联合工作组深入乡、村核查;二是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办法,进村入户对遇难及失踪人员进行全面逐一摸排核实;三是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全天候公布死亡或失踪人员线索征集110电话。连日来经过对死亡、失踪人员姓名、身份等进行逐一核实甄别比对,截至目前,核实闽清县总计因灾死亡73人、失踪17人。

 

   灾害发生后,福建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于917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并派出4个工作组分别赴福州、莆田等地重灾县查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省委、省政府先后两次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共6800万元。受灾市、县不等不靠,投入救灾应急资金1946.7万元。

 

   在灾害救助过程中,各级民政部门紧急开放避灾点573个,集中安置受灾群众3.44万人,并为紧急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急需的救灾生活物资。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民政系统共调拨奶制品1618箱、矿泉水3200箱、快熟面3815箱、面包2960箱、八宝粥3000箱、食用油1万瓶、大米110吨等食品类物资;帐篷412顶、棉被3325床、毛巾被5560床、防潮垫和草席5800床、发电机50台、应急灯2300盏、折叠床及桌椅1100张、蜡烛32000根等救灾应急物资。此外,社会各界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和志愿者纷纷捐资捐物,给灾区送去了大量的生活急需物资。

 

   为落实好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民政部门目前正积极做好每位因灾遇难人员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理赔10万元及家属抚慰金2万元的资金发放工作,并组织人员开展遇难人员家属思想疏导及情绪稳定工作。为做好过渡期生活安置,民政部门实施过渡期(三个月)生活救助每人每天不少于151斤粮的补助标准,如三个月后仍有生活困难的,则将过渡期生活救助时限延长至6个月,以落实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按照省政府部署,省民政厅及时制定《福建省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确定灾后农房重建补助标准为:省政府给予一般户补助2万元,贫困户2.5万元,所有重建户叠加福建省造福工程每人3000元的补助,同时享受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此外,民政部门还会同人保财险公司,及时启动农村住房保险理赔工作,全倒房理赔最高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2.5万元。(福建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