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巨灾保险使财政资金发挥“乘数效应”
来源: 阿坝日报 时间:2014-09-29 16:06
本报讯(杨光富薛升玉)近日,“5·12”灾后重建地区、四川三州地区的首个县域巨灾保险项目——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正式生效。
据悉通过积极宣传引导,该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100%。自此,汶川县12万群众若遭受自然灾害侵袭,就能获得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的分层分级赔付,财政投入将能够发挥10倍效益。
此项民生工程呈现三大特点,即有效利用金融杠杆,放大财政投入效果;首次将保险机制纳入防灾减灾体系,人身死亡赔偿标准由过去的5000元提高到了10万元,财政救灾资金投入效果放大10倍。
探索风险分担机制,摊薄巨灾赔付风险;汶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探索了在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机制。参保人员人身伤亡责任限额10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每次累计责任限额160万元,全年保额累计责任限额600万元,超出部分则由汶川县财政补贴,压低了保险公司方赔付风险。
延展赔付范围,提升惠民效果,参保对象为汶川户籍人员及在汶川经商、务工、读书的具有暂住资格证明的自然人;保险责任包括汶川境内发生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在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人员伤亡;保险项目一年一签,由汶川县民政局集中采购,保费为5元/人/年,首年保费共计60万元,有效提升了此项保险化解风险、节约资金、惠民利民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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